為鞏固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維護群眾健康權益,最近,省、市相關部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又出新政策。
一是個人繳費標準提高。
2015年度河南省參合人員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年人均90元。
二是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
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參保居民,在保險年度內累計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累計補償及各項社會救助等三方支付金額后,個人自付費用起付線從2013年的3萬元降低到的2.5萬元。
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余資金總量控制。
為避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超支或累計結余過多,要求統籌基金累計結余控制在當年統籌基金總額的2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