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區大橋辦事處圣埠村、迎江區新河街道:
因建設需要,擬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安慶市第1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擬征地土地位置(四至范圍)
宜秀區大橋辦事處圣埠村、迎江區新河街道境內,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三、被征地村、組及面積
1、大橋街道辦事處圣埠村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3805公頃;
2、新河街道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1106公頃(含耕地0.1106公頃);
3、此次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的勘測結果并報省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征地、拆遷初步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的規定,初步按下表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擬定《征收土地方案》上報審批。
區 域 | 統一年產值 標準 (元/畝) | 農用地 | 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 ||||
土地補償倍數 | 安置補助倍數 | 征地補償標準(元/畝) | 土地補償倍數 | 安置補助倍數 | 征地補償標準(元/畝) | ||
宜秀區大橋街道辦事處圣埠村 | 2540 | 6 | 14 | 50800 | 4 | 6 | 25400 |
迎江區新河街道 | 2540 | 6 | 14 | 50800 | 4 | 6 | 25400 |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市政府80號令等有關規定執行,房屋實行產權調換或貨幣安置。
(三)青苗補償標準
根據宜政秘〔2015〕163號規定,初步按下表確定補償標準報審批。
單位:元/畝
行政區域范圍 | 地 類 | |||||
菜地 | 水田 | 旱地 | 魚塘 | 林地 | 園地(含果樹、苗圃、花卉、中藥材等) | |
市區 | 1520 | 1220 | 1160 | 1500 | 1160 | 3180 |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初步安置辦法
本次被征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實行貨幣安置, 同時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安慶市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宜政發〔2006〕24號),將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實際安置辦法以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六、本告知書下發后,在擬征土地上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
七、本告知書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送達被征地、拆遷農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以上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如有不同意見,可在7日內書面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辦理。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