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戶口新政策:實行積分落戶制
北京戶口新政策顯示,北京實行積分落戶制成為可能。如果北京積分落戶制能順利實施,那么其將成為中國又一實行積分落戶制的特大城市。目前,上海、廣州、天津等特大城市已經開始采取積分落戶制,北京實行積分落戶制的呼聲也早已高漲。
不少城市進行戶籍改革,都是想解決人力資源矛盾突出問題。北京戶口新政策,也旨在控制城市人口。但多位專家都表示,積分落戶制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中央應以政策引導,培育一批城市來替代北京。不少人希望在大城市落戶,都是沖著大城市優渥的資源去的。大城市在教育、醫療、就業等資源上,有小城市無可比擬的優勢。一位在上海務工的人員表示:“倘若使公共資源配置合理,各城市都能享有較優的資源,那大城市落戶便不會再那么熱。”
北京實行積分落戶制雖非治本之策,但對于戶籍改革遲滯的北京來說,仍具有重大意義。有專家表示,即便北京實行積分落戶制,每年的落戶名額也不會多,尺度肯定比較嚴苛。
一位網友表示:“我來北京已經很多年了,但是落戶北京想都不敢想。即便積分落戶制實施了,自己落戶北京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其他城市都有先例,一般學歷高的積分都高。像我這種一無學歷,二無專長,不會有太高積分。再說即便落戶了,也承擔不起這高昂的房價,依然是漂泊。”
不過從戶籍改革的角度來看的話,北京實行積分落戶制還是有很多積極意義的。北京戶口新政策若是真能實現積分落戶,那么這將給外地人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這種用公平競爭的方法來打破戶籍堡壘的做法,還是有很大的進步意義。每個城市具體情況不同,積分落戶制也有很大區別。面對北京市政協提案的積分落戶制,希望北京相關部門能認真調研,廣泛征求民意,制定出更合理的積分落戶制政策。
北京落戶新政策
北京戶口新政策—戶口申請條件:凡納稅額超過300 萬元的工商業主,可將自己和家人的戶口由外地遷至北京;而對普通的北京市民則嚴加限制,其外地配偶只有年滿45歲、婚齡10年以上方可遷戶口入京。 工人單調進京政策放寬九類子女或配偶可辦北京戶口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布《關于工人單調進京有關問題的通知》,凡符合條件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可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其在外地的在職工人的子女或配偶可調京工作。
通知明確規定,具有北京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子女為外地在職工人需要辦理進京手續,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一子女調京工作:申請人在京無子女; 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嚴重疾病;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歲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不在中央單位工作的居民,其配偶為外地在職工人,且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配偶調京工作:申請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申請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為女方,配偶在津滬,分居5年 以上;申請人為國家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且參加工作3年以上;申請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按照要求,申請人需向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無單位的申請人向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勞動科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申請人和申報單位必須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審批機關可以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或取消申請資格,或提請有關部門依紀律、法律追究責任。
北京戶口新政策—政策依據: 北京戶口新政策的政策依據是:《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指示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 廳關于印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1997]41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 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辦發[1997]74號)。根據上述政策,外地人在北京市如下小城鎮或衛星城的起步區購買兩居室以上的商品房并且投資50萬元以上的可以辦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北京戶口新政策—辦理材料: 辦理戶口登記、遷移應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戶主辦理。非本人或戶主辦理戶口登記、遷移的,應出具戶口登記、遷移人授權的委托證明。 第四條 辦理市內遷入登記 辦理市內遷入,實行“一地辦結”(取消市內戶口遷移證),須出具下列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遷入人與戶內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
4、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出具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自管房須出具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 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須出具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復印件;農業人口須出具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