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港澳居民要求回內地定居的,應當事先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獲準后,持注有回鄉定居簽注的港澳居民來
往內地通行證,至定居地辦理常住戶口手續。
辦事單位:省公安廳 合肥市安慶路282號
聯系電話:0551-6299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