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 | 暫住地公安派出所 |
咨詢單位 | 省、市、縣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 |
辦理相關信息 |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
辦理依據:《江蘇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 |
辦理收費:暫住證工本費:1元/證;非接觸式IC卡暫住證:20元/證;二維條碼卡暫住證:5元/證 |
收費依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公布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的通知》(蘇價費[2002]224號、蘇財綜[2002]90號) |
辦理流程 |
年滿16周歲、跨設區的市市區、縣(市)的暫住人口,擬在暫住地從事各種職業超過1個月的,在到達后3日內,應當持本人身份證(已婚育齡婦女還須提供計劃 生育證明)和2張近期免冠1寸黑白照片,到暫住地派出所登記、申領暫住證;不滿十六周歲的持本人身份證明,申報暫住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