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營市公安局出臺《關于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服從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更具操作性、靈活性的落戶政策,不斷完善居住證制度,吸引高校畢業生,出國留學人員等高層次人才來東營就業創業,鼓勵引導優秀人才在東營安家落戶,積極引導進城務工人員在城鎮落戶,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
實施更加靈活的人才城鎮落戶政策
來東營就業創業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出國留學人員、市級以上人才工程人選等高層次人才、新舊動能轉換項目急需人才可將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實施更加寬松的合法穩定住所城鎮落戶政策
一、是拓寬租房落戶渠道,在我市實際居住,持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人員可在租房地落戶(在同一縣區城鎮已登記常住戶口的除外),租住成套住房原落有戶口的,可不經房主同意直接落租住成套住房所在轄區派出所社區集體戶。
二、是擴大本人合法穩定住所范圍,在城鎮無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已婚的需夫妻雙方在城鎮均無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實際生活居住在其父母(子女)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將戶口遷移至其父母(子女)合法穩定住所(未成年人遷移的按“三投靠”或隨遷政策)。
三、是實際居住房屋為小產權房的可將戶口落至所在轄區派出所社區集體戶。
四、是擁有商業用房產權的人員可將戶口落至所在轄區派出所社區集體戶;自主經營的可將戶口落至商業用房處。
進一步推進居住證制度全覆蓋
保障流動人口享有合法權益和公共服務,積板引導長期在域鎮居住、務工和已購房的農業轉移人口到城鎮落戶。
在城鎮持有居住證人員,符合落戶條件的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以上符合落戶條件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可按照下列順序辦理落戶:
①本人合法穩定住所或就業地城鎮直系血親處
②就業單位集體戶
③擬就業單位或擬居住地所在轄區派出所社區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