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落戶政策有序放開城鎮遷移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不含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秦皇島落戶政策秦皇島落戶條件有哪些的知識,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秦皇島落戶政策
有序放開城鎮遷移落戶條件
全面放開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不含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合法穩定住所包括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自購房、合法自建房和借住房,政府、單位授權個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單位公產房,租賃房屋(下同)。
全面放開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下的設區市市區落戶限制。在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下的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合理確定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上的設區市市區落戶條件。在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上的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市市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1.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自購房、合法自建房(下同);
2.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其他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包括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聘用或與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定年限的人員;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一定年限的人員;從事自由職業,并辦理居住證一定年限的人員。其他合法穩定住所是指除合法固定住所之外的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依法納稅、辦理居住證的具體時限由各設區市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年。
創建社區公共戶身份證號唯一性確立
意見提出,按照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統計制度,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按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建立與統計部門統計口徑一致的人口統計制度,戶籍在城鎮的統計為城鎮戶籍人口,戶籍在其他區域的統計為農村戶籍人口,準確、客觀地體現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
在城鎮以派出所為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內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賃房屋及尚未確定歸屬居委會、門牌號的固定住所居住,但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遷入人員,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的人員與其他城鎮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益。
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的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將戶籍人口、暫住人口全部納入登記管理范圍。依托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定期提供人口統計分析數據,服務政府決策。建立健全戶口遷移、戶口登記管理等制度,進一步規范戶籍管理工作,為人口遷移提供高效服務。
改革居住證制度。進一步規范居住證的辦理范圍,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省設區市市區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辦理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積極推動建立與居住證相關的公共服務提供制度,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