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積分落戶細則正式出臺,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熱議。北京積分落戶有哪些詳細的規定,需要積多少分才能落戶呢?
北京積分落戶的內容
北京市昨天(11日)發布《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從本月16日起將正式開放在線系統,接受社會申報。
這是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精神及《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的具體舉措,將為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的普通勞動者開辟一條新的落戶渠道,有利于增強外來人口的城市融入感、歸屬感,共享和諧社會發展成果。同時,對于促進北京市人口結構和布局調整,更好地服務貢獻較大的外來普通勞動者,滿足用人單位多層次人力資源需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積分落戶有哪些詳細規定,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才可以申報呢?
2016年8月,北京市對外發布《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作為這一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細化了各項積分指標的具體認定標準和辦事流程。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長徐熙介紹,積分指標有9項,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和守法記錄。在指標認定上,具體指向、內涵外延和時間節點全都作了詳細界定。
徐熙表示,針對一些指標時間跨度大,也從實際出發,確定了統一標準,“比如申請人在京租房頻繁變更的情況普遍,個人追溯以往的相關證明難度較大。在京租賃住房和單位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連續繳納社保的年限計算,當連續居住年限多于合法穩定就業年限時,優先計算自有住所的年限。”
根據《細則》規定,申報人需要滿足4項資格條件,包括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保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層工作總隊副總隊長張威表示,在4項條件中,持有居住證是前提。申報工作啟動后,只要申請人在2018年4月10日之前已向北京市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無論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均可參加2017年的積分。
徐熙提醒廣大市民,積分落戶申報,需要通過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用人單位注冊通過后,具備條件的申請人即可注冊申報。今年4月16日開始申報的是2017年度的積分落戶。北京積分落戶從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報一次,即2018年啟動申報時,需要審核2017年度的積分信息。目前相關部門已完成2017年全年基礎數據的歸集工作。
《細則》規定,每年將根據實際申請人員積分情況,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分落戶分值和規模。徐熙解釋,4月16日至6月14日為申報階段,6月15日至7月30日為核查階段,7月31日至9月4日為復查階段,落戶分值和規模需要等待申請、審核、復核環節結束后才能確定。對達到落戶分值的人員,其積分情況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單位名稱、積分分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人力社保局實名舉報。
積分落戶的相關規定
徐熙表示,北京市積分落戶是公益性服務,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辦理積分落戶名義收取費用的,均屬違法行為。提醒用人單位和申請人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騙,不要相信任何代辦服務,避免因提供虛假信息材料被取消積分落戶資格,并影響個人誠信記錄。
除了積分落戶細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還公布了《北京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工作管理辦法》,對非京籍畢業生落戶資格作出了詳細界定。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李素芳表示,政策與人口調控目標不矛盾,短期內不會導致常住人口明顯增長。
李素芳解釋說,積分落戶政策面向的是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普通勞動者,他們已經是北京市的常住人口。北京市人口調控不針對特定人群,也不能簡單理解為人口的疏解,而是要通過功能產業的優化提升、重新布局和調整,促進“人隨功能走、人隨產業走”,實現城市功能、產業和人口更合理的布局和發展。
相關人士指出,目前落戶北京沒有一個準確的積分值,需要根據每年實際申請人員的積分情況,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