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北京公布《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決定從2018年4月16日起,正式啟動北京市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那么這份規定中都有哪些內容呢?想要落戶北京這些問題你不能不知道!
一、積分落戶的流程
1、申請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應在用人單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系統注冊通過后,登錄系統填報個人積分指標信息,并經用人單位在系統內審核確認后提交。
2、審核
北京市各部門會對提交的主要積分指標信息進行核查。核查結束后,系統自動生成初核結果,申請人可登錄系統查看。
3、復查及現場審核
申請人可對部分指標提出復查申請,由用人單位在復查階段持單位介紹信及個人授權委托書,向區指定部門提交申請人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對初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登錄系統提出一次復查申請。
4、公布
在規定時間內,申請人和單位可以登錄系統進行積分查詢。取得落戶資格的人員將在政府網站予以公示。
二、申請積分落戶的資格要求是什么?
申請積分落戶需要滿足四項條件: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4個資格條件缺一不可,否則不能進行申報。
三、積分指標都有哪些?
9個積分指標分別是: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合法穩定住所指標、教育背景指標、職住區域指標、創新創業指標、納稅指標、年齡指標、榮譽表彰指標、守法記錄指標。每一項指標都有具體明確的計分標準。
例如,合法穩定就業指標是根據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進行計分,每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積3分;教育背景指標是根據申請人所取得的學歷學位,可獲得相應積分。申請人將9個積分指標的積分累加,得出參與申報的總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