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昭通新生兒戶口口需要哪些手續?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出生醫學證明》是證明新生兒出生狀態、血親關系的法定證件,也是公安機關辦理出生登記的主要依據和基本條件。
二、新生兒上戶需要的材料。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三、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戶?
1.由新生兒的父母其中一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及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向其父母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2.出生醫學證明丟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醫院,復印你當時住院出院的證明,去復印時只需告訴醫院是給孩子上戶口的,對方就會知道需要給你復印哪些材料了。復印后,拿著所有證明,再去派出所落戶就行了。如果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書面證明加蓋所在村公章。
3.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依據《生育服務證》或者《出生證明》原件辦理新生兒落戶登記,嬰兒落戶可隨父隨母。凡是無《生育服務證》或者《出生證明》者,一律不予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