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來,面臨的頭幾件事中,落戶是一件大事,上戶口雖然流程簡單,可入錯地方,后期會很麻煩。新生兒落戶最近新規定有哪些?新生兒如何落戶?新生兒辦理戶口要準備哪些資料?小編為你制定了2017棗莊新生兒落戶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新生兒怎么上戶口。希望對你有用!敬請關注和分享!
日前,山東警方進一步規范出生登記管理有關問題,《出生醫學證明》是辦理出生人口戶口登記的法定證件,無需村(居)或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落戶介紹信。
《出生醫學證明》是辦理出生人口戶口登記的法定證件,無需村(居)或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落戶介紹信。1周歲以內的新生嬰兒,公安派出所應根據其父母申請、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非婚生不需提供),當場予以辦理。超過1周歲且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申報出生登記的嬰幼兒,公安派出所應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對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司法鑒定機構親子關系證明、住院分娩記錄等檔案材料,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新生兒落戶隨父還是隨母自愿出生人口落戶要嚴格執行在經常居住地隨父或隨母自愿的要求,原則上不準單獨立戶或隨他人落戶。對父母雙方死亡、失蹤、出國(境)定居、服兵役或屬在校學生等特殊情況的,公安派出所應將調查核實材料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新生兒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處落戶。對異地落戶后投靠父母的,縣級公安機關要及時與遷出地公安機關聯系核查后方可辦理準遷手續。棄嬰、孤兒以及收養登記的落戶仍按原規定執行。計劃外生育落戶不得設前置程序對未婚生育、計劃外生育、超計劃生育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絕不允許隨意設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絕不允許推諉扯皮、久拖不決甚至拒絕受理,絕不允許造成黑人、黑戶。這也意味著,計劃外新生兒憑出生證明可先落戶。經調查核實,基層派出所拒不受理或辦理出生登記的,所在地縣級公安戶政部門應直接予以受理,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出生登記并將有關材料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存檔,責成派出所為群眾發放《居民戶口簿》;縣級公安戶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辦理的,所在設區市公安戶政部門應直接予以受理,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出生登記并將有關材料依次轉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存檔,責成派出所為群眾發放《居民戶口簿》。凡出生登記符合政策規定,基層派出所民警在辦理過程中故意刁難群眾、被新聞媒體曝光、群眾投訴舉報,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辦理虛假戶口登記的,經調查屬實,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并嚴肅追究紀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