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戶口辦理護照所需的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申請人淺藍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規(guī)格為48mm×33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并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shù)字相片采集回執(zhí)》(新辦證件的相片要與該回執(zhí)一致)。
(二)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含首頁和個人資料頁,個人身份資料有變更的,還須提交變更頁;集體戶和代管戶申請人可不提交戶口簿首頁),交驗原件。在我市就業(yè)的非深圳戶籍居民,還須提交深圳市居住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三)在我市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四)申請人在申辦電子普通護照時,需在公安機關采集指紋。指紋采集順序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紋。
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構無法判斷的,申請人應提交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書,并在手指傷病痊愈后到原護照受理部門換發(fā)護照、補采指紋。
(五)申請人簽名需在民警受理時當面簽署。簽名應以書寫習慣簽名,少數(shù)民族可以依照居民身份證上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姓名簽名。簽名應當橫向書寫,且須在矩形框內(nèi),不得壓線或傾斜,各字之間距離不超過半個字。
(六)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經(jīng)上級機關批準,要求公民提交的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其他材料。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的申請材料。
申請條件(滿足任意一個即可)
1. 持有有效《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
2. 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
3. 深圳戶籍居民或持有居住證非深戶居民的未滿16周歲子女且該子女在我市居住登記滿半年;
4. 60周歲(含)以上非深圳戶籍老人且該老人已在我市居住登記滿半年。
申請材料
1. 登錄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預約。
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 小二寸白底照片;
3.首次申請、換發(fā)、補發(fā)護照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shù)字相片采集回執(zhí)》;
4. 填寫《關于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5. 校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臨時身份證)和居住證原件。
辦理流程:
1. 申請人網(wǎng)上提交申請,成功預約;
2. 于約定時間前往預約受理大廳,打印申請表,排隊辦理手續(xù);
3. 審批部門復核材料,按步驟審批;
4. 繳納工本費、簽證費用,等待發(f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