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
1. 在法定工作年齡內;
2. 在三水區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且在三水市已辦理居住證滿半年以上(含半年)《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3. 提出申請的上一自然月在三水區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
4. 符合三水區積分制服務管理范圍且積分累計達到30分以上(含30分)。
受理地址
西南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西南街河口車仔路18號
申請材料
1.《三水區新市民積分制入戶城鎮申請表》,收原件(1份);
2.《三水區新市民申請入戶積分表》,收原件(1份);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如有隨遷者,附隨遷者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廣東省居住證》、居民戶口簿(申請人和隨遷者),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衛生和計劃生育積分承諾表》,收原件(1份);
6.人社(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積分證明,收原件(1份);
7.如無被國家司法機關判決有犯罪記錄的,應出具本人簽名的無犯罪記錄承諾書(申請人和隨遷配偶),收原件(1份)。
8.《結婚證》或本人簽名的婚姻狀況承諾書,驗原件收復印件或原件(1份)
9.入戶地址戶口簿(親戚朋友搭戶或集體戶還需提供同意入戶的證明附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或原件(1份)
以下材料根據申請情況還需要提供:
子女隨遷入戶的:
《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親子關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配偶隨遷入戶的:
《計劃生育服務證》(廣東省內)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廣東省外),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材料進行積分的:
1.入戶自購房者必需提供:房產證或已在不動產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2.學歷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大專以上學歷者同時還需提供學歷認證證明材料,收原件(1份);
3.流管部門出具的辦理居住證歷史記錄及積分證明,收原件(1份);
4.職業資格證書、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聘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及積分分數證明,收原件(1份);
5.專利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6.個人在廣東省內的獲獎證書或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及積分分數證明,收原件(1份);
7.競賽獲獎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及積分分數證明,收原件(1份);
8.在本市從事環衛、公共交通(公共汽車、地鐵)工作的特殊艱苦崗位人員,從事醫療(醫院、診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從業證明,收原件(1份);
9.志愿者組織出具的志愿服務時間積分證明,收原件(1份);
10.工商部門出具的投資積分證明,收原件(1份);
11. 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積分證明,收原件(1份);
12.住房公積金繳交積分證明,收原件(1份);
13.其他積分證明資料,收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