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材料
1、大中專院校新生入戶材料
(1)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文件(原件、復印件);
(2)學校(含科研院所,下同)介紹信;
(3)學校新生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介紹清楚辦學資質、所屬部門、招生計劃、申請落戶學生人數及層次、落戶詳細地址以及管轄派出所名稱等內容;
(4)國家或省、市招生計劃;
(5)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新生戶籍遷移名冊;
(6)學校在所屬派出所持分、縣局開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新生戶籍準入通知》等材料為新生落戶時,還應提供學生《遷移證》、身份證,并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信息,加蓋學校經辦人名章;
(7)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2、長期在西安就業并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員入戶材料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入戶介紹信,介紹信中要將單位性質、注冊地址、申請人的工作崗位以及日常工作地點等情況寫清楚;
(3)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隨遷人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要親筆簽名落款;
(4)申請人所在企事業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法人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以上證、照登記機關可以是省、市主管部門,但登記的地址必須在城十區;
(5)省、市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職工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原件,實際繳費要滿五年,繳費單位必須與上述用工單位一致;
(6)申請人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勞動合同期限應同步于社會保險實際繳費累計滿5年之規定,即合同期限累計滿5年,可以與不同單位簽訂,但用人單位都必須符合上述條件(上述所審核的證、照以及勞動合同中登記的的名稱必須與用人單位名稱一致,還應在有效期內);
(7)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復印件)和物業部門出具的入住證明,房屋持有人為申請人配偶的,應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8)隨遷配偶的未就業證明(外地遷入我市的人員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繳納社會保險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視為在外地無業,可提供以上證件、證明,不需要出具未就業證明);
(9)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入戶地的派出所申請受理,待分(縣)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通過后即可落戶。
辦理地點
西安市雁塔區明德門派出所
電話:029-85410035
地址:長安南路136號
西安市閻良區勝利路派出所
電話:029-86202361
地址:西安市閻良區勝利街29號
西安市長安區子午派出所
電話:029-85954323
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子午街辦子午北街7號
西安各區縣派出所電話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根據不同落戶情況,辦理時限為15至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