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臺公布《惠州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改革戶籍制度。其中,即日起,在惠州居住滿3年、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了。
新政1
居住就業滿3年可入戶
居住就業滿3年可入戶是整個《方案》較為顯眼的戶籍改革措施之一,按照《方案》公布以前,落戶我市的方法主要有購房、積分入戶以及人才引進入戶等多個途徑,而購房以及積分入戶是我市眾多異地務工人員落戶惠州的途徑。而此次《方案》出臺,一舉打破了購房的壁壘。根據《方案》,在我市轄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已辦理居住證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都可以入戶惠州了。
根據《方案》,在市轄區居住滿3年(連續辦理居住登記3年或以上)、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可互補疊加),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市轄區居民可在全市任何鄉鎮(街道)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市轄縣居民可在市轄區以外的鄉鎮(街道)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新政2
大專以上或中級職稱以上可落戶
人才引進入戶方面,此次主要是降低了入戶門檻。以往,我市設置的技術人才學歷方面時卡在大學本科,而此次門檻下降到大專!斗桨浮分刑峒,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畢業生或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技能型以上人才,經濟發展特別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有關手續的其他各類人才到我市工作,其本人及直系親屬可在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用人單位或個人不能解決入戶地址的,可遷入當地政府指定的戶籍代管機構。
另外,還有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學術、學科帶頭人;擁有屬于自主知識產權并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發明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以及國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引進的其他高級人才,均可申請落戶惠州。
新政3
直系親屬可相互投靠
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相互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齡、年齡等條件限制,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這之前,我市一直執行的是夫妻投靠、父子投靠等,此次放寬到未婚子女都可投靠父母。
《方案》介紹,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戶口、有合法穩定住所為條件,可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戶口、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與父(母)共同生活為條件,可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邊無子女并與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顧父(母)為條件,可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戶口、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可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