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調動落戶
憑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干部(工人)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原籍戶籍證明(省外)、單位接收證明、住房證明等予以開具《準予遷入證明》(二聯),再憑原籍的《戶口遷移證》和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換取《準予遷入證明》思而學教育;到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2、部隊轉業干部落戶
憑唐山市軍隊轉業干部辦公室出具的上戶口介紹信、轉業證、軍人身份證編碼表、單位接收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予以開具《準予落戶證明》思而學教育,到派出所落戶。
3、畢業生落戶
凡2004年以后畢業的大、中專學生,原籍是我市的憑《遷移證》、畢業證及戶口簿到原遷出地派出所落戶。
被我市企、事單位錄用的外地大、中專畢業生,憑市人事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中心出具的“落戶介紹信”、畢業證、《戶口遷移證》、單位接收證明、勞動合同書(原件、復印件),予以開具《準予入戶證明》;到所在地派出所落戶。
4、購房落戶
憑房產證明、本人申請、戶籍證明(省外)、擬遷入地派出所可落戶證明等,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科辦理。
5、“三投靠”落戶
“三投靠”(包括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達法定婚齡子女投靠父母)符合條件的,憑結婚證或家庭關系證明、房產證明、本人申請、戶籍證明(省外)、擬遷入地派出所可落戶證明等,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科辦理。
1、注銷死亡人員戶口
憑醫療機構開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鄉鎮衛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或家屬申請,社區(村委會、單位)出具證明,帶居民《戶口簿》,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并收回死亡人員身份證;
2、被國家征集服兵役人員注銷戶口
憑“入伍通知書”,帶居民《戶口簿》,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不再收回居民身份證;
3、公民出國定居或移民注銷戶口
憑出境證件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帶居民《戶口簿》,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并收回其身份證;
4、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
利害關系人可持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法律文書到失蹤人員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注銷戶口;
5、公民下落不明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兩年
利害關系人可持人民法院失蹤人員死亡判決書到公安派出所申報失蹤人員死亡注銷戶口。
以上人員重新出現或確知其未死亡,本人或利害關系人應立即向原人民法院和公安派出所說明情況,撤回宣告及判決后,進行恢復戶口登記。
唐山居民戶口注銷注意事項
分立分戶
1、家庭戶分戶、立戶
(1)家庭戶分戶、立戶的條件:
a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形成家庭關系,由分戶、立戶條件的。
活動平房、臨時租房借房、單元房套房中分住一間、違章搭建臨時棚房等情況都不得分戶。
b夫妻離婚后要求分戶、立戶
家庭戶分戶立戶需要的材料
2、居民住宅小區立戶
居民住宅小區申報立戶材料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求立戶的申請。
(2)居民住宅小區合法建設、銷售的證明。(商品房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必須齊全;屬于單位自建、城中村改造等非商品住房必須有建設審批手續)。
(3)民政部門出具的新建小區街、路、巷及編制的門牌號碼證明。
(4)小區及樓房平面圖。
(5)業主花名冊。
唐山居民住宅小區立戶指南
戶口申報
1.出生申報
2.收養申報
3.恢復申報
4.其他情形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