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村戶口新政策標準全文解讀,戶籍制度改革是當前備受關注的話題之一。戶口,或許是烙在每人身上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最深印痕。下面為您整理的關于福建省戶籍制度改革新政策解讀,農村戶口轉城市戶口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最終還是以國家相關信息為準。
按照《意見》,市轄城區戶籍準入條件為:在四城區合法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含2年)勞動合同、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半年以上(含半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縣政府駐地鎮和建制鎮的戶籍準入條件為:在六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日前批轉的《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均提出“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根據中新網記者梳理,目前,全國至少已有16個省份正式出臺了本省份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其中,多地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的時間表,并明確建立落實居住證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證管理辦法》今年有望正式出臺實施,這也將為各地落實居住證制度提供指導。
16省份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繼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后,國務院最近批轉的《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出,要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