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戶口遷移手續
(一)市內戶口遷移
1.所需材料:
投靠直系親屬、分房、購房、換房的,憑《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房地產權證》。
2.辦理程序:
派出所直接辦理。》》》合肥市市區派出所匯總
(二)市外遷入
直系親屬間投靠的;
1.所需材料:
(1)本人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申請;
(2)原籍公安機關戶籍證明;
(3)夫妻關系的憑《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憑《出生醫學證明》或原籍鄉(街道)和村(居)委會親屬關系證明;
(4)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是成年人,且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經濟來源;
(5)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須是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2.辦理程序:
派出所當場辦理。》》》合肥市市區派出所匯總
(三)錄用公務員、招工、頂替及公務員、職工工作調動
1.所需材料:
(1)本人申請和單位證明;
(2)市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錄用、招聘證明;
(3)市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令、接收證明,垂直領導的單位和部門須有省一級單位的調令;
(4)遷入人的戶籍證明、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