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黑戶口無戶口落戶政策,重慶戶籍制度改革最新政策
“黑戶”問題由來已久,成為我國社會治理的“盲點”。國務院辦公廳14日印發的《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的戶口登記問題。
這份《意見》讓無戶口人員一圓“戶口夢”的同時,各項福利保障能否跟上,戶口登記能否回歸本來職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規定
八類無戶口人員均能落戶
1
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2
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
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
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
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3
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
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
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4
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的人員
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5
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
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
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戶的,可以在原戶口注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6
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可以向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憑補領、換領的戶口遷移證件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可以在原籍戶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人員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7
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無戶口人員
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我國公民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8
其他無戶口人員
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后,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點評:《意見》分門別類,就八類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分別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
聲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黃雙全表示,各地公安機關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清理戶籍管理相關政策文件,與《意見》規定不一致的及時修改或廢止。
商報圖形 李靜 制
紅線
禁設落戶“門檻”
為戶口登記管理立“規矩”
一、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
二、切實保障公民依法登記戶口的基本權利。
點評:《意見》對政府行為明確了“高壓線”,暢通了戶口登記的渠道,任何單位和個人決不允許損害公民享有的戶口登記和其他合法權利。
聲音: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副司長周美林表示,國家衛計委將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立案調查、收集證據,依法依規征收社會撫養費。
釋疑
辦理戶口登記后
如何享受社保?
人社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農保處處長汪圣軍表示,人社部將積極做好相關政策銜接,為新登記戶口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提供服務和便利。
在養老保險方面,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按規定享受養老待遇。已經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在醫療保險方面,無戶口人員辦理戶口登記后,均可根據自身情況,按照政策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
適齡兒童如何保障
受教育權?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杜柯偉明確表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居住的新登記戶口和暫無戶口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情況,立即安排就近入學。必要時,可以先入學后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此外,學校對于新登記戶口、暫無戶口學生與其他學生一視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額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