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新生兒戶口辦理時限:
一、一周歲內的政策內一孩,辦理出生登記的,由監護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當場審核登記;
二、滿一周歲不滿三周歲、三周歲以下雙(多)胞胎的政策內一孩;父母雙方是獨生子女的政策內二孩、第一孩是病殘兒的政策內二孩;雙軍人政策內生育的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的,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三、除以上情形外辦理出生登記的,受理之日起二十五個工作日;
四、各級審核機關在審核出生登記時,發現涉嫌提交虛假材料、監護人攝像雙重戶口或雙重身份、申報人不能提交所需申請材料或提交的材料存疑,需技術鑒定等加以確認的,該申請轉入調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期限。
廣州深圳新生兒戶口辦理程序:
一、嬰兒監護人持申請材料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申報并現場攝像。雙(多)胞胎和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的,申請人需到場面視;
二、派出所收到申請材料后,經過初審,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三、 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辦理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四、經審核批準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政業務受理回執》和申請人相片(滿三周歲的提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標準照)到擬登記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滿十六歲的,應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