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房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于 總計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若乙方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乙方在實際使用房產的時候仍出現空置情況,在第三方愿意完全接受本合同約束時,乙方可以將房產分租或轉租予第三方;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一致后將房產歸還予甲方。
第二章 租賃期限
2.1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后,除非甲方或房產產權人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新的租賃合同將由雙方另行協商后書面訂立。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房產的年度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2租金按 支付,即每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租金人民幣 元。
3.3甲方應于收款后向乙方提供合法房屋租賃發票。若因甲方提供租賃發票未能達到稅務或政府其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繳稅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或由乙方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該損失。
第四章 稅收及費用
4.1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支付因土地使用權或房產所有權而產生的國家或地方規定的任何稅收和費用,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費等。
4.2乙方經營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表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交納。
4.3其它因本租賃合同發生的稅費,依法應由各自承擔的,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4.4除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的租金和費用之外,其他任何有關該租賃房產的費用或支出應當由甲方支付。
第五章 甲方權利義務
5.1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筑,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已合格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并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格。
5.3甲方明確知曉乙方租賃房系用于經營活動,并保證乙方在不破壞房產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對房產進行裝修裝飾。
5.4甲方應對房產及其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房產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租賃期內房產或其它設施妨礙安全或影響正常使用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維修通知二十四小時內進行維修。
5.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經營、設計、裝修或改擴建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等業務不另收費,因報批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產權人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5.7由于房產本身的缺陷或損壞或由于甲方負責提供的設施、公共管線在設置上有缺陷或損壞或由于甲方或甲方雇員、代理人行為失職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員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的責任并賠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第六章 乙方權利義務
6.1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政府部門批準,乙方不得將房產用于本合同約定外的其它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房產內的商業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的規定。
6.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在甲方無任何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它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6.3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產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乙方使用不當,引致屬于甲方的房產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布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章 合同提前終止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7.2若發生地震、火災、臺風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負責盡快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待房產恢復使用后繼續計算租金和費用,合同有效期也相應向后順延。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房產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乙方在此營業的市場、環境基礎不復存在、合同不宜繼續履行,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7.3在本合同期內,除發生市政統一規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人為的、行政的決定為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實際發生的和可預計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7.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并承擔本合同年租金20%的違約金:
1)甲方違反其保證或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的其它規定,在乙方通知的補救期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或使乙方的合同權益受到實質的損害;
2)甲方未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妥出租房產所需的許可和手續。
乙方依據上述情形提前終止合同時,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結余的款項,租金照實結算;乙方也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但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和支付違約金。
第八章 續租及期滿財產處置
8.1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要續租房產的,應于有效期屆滿5日前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房產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房產有優先承租權。
8.2本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后二十天內,甲方應按當時房屋的實際狀態收回房屋。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屬于乙方所有的設施、設備的一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損害或拆除建筑物本身的結構。
第九章 違約責任
9.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房產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年度租金的5‰的違約金。
9.2 在甲方并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拖欠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的5‰的滯納金。
9.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反或提前終止本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和為主張權利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第十章 其它約定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