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學校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學校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
(一)、認真學習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會計擋案管理辦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學校會計室檔案業務水平,力求把會計檔案工作做細做好。
(二)、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具體包括: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三)、計財科會計每年初按照歸檔要求,負責將上年度形成的會計檔案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四)、上年度的會計檔案,由財務室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由財務室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
(五)、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才能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會計檔案時,至少應有一名本單位會計人員在場,查閱人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六)、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需要銷毀時,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計財科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機構和計財科共同派員監銷。
(八)、單位撤銷時,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移交本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交接雙方按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學校財務檔案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提高科學管理水平,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活動的原始記錄,具有重要的憑證、參考作用和史料價值。
二、財務會計部門形成的會計檔案,從會計年度(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終了之日起,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綜合檔案室保管。
三、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會計核算材料必須齊全、完整;
2.會計材料必須分類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3.案卷必須有統一制作的封面,并將封面和卷脊上的項目填寫清楚;
4.會計檔案按分類體系排列上架,存放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會計檔案原則上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卷冊確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進行,以分清責任。
五、檔案室應編制必要的會計檔案檢索工具,積極提供會計檔案,為經濟活動服務。
六、檔案室必須妥善、安全地保管會計檔案,防止會計檔案的破損或褪變。
學校財務檔案管理制度【3】
一總則
會計檔案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重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經學校領導研究決定,學校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學校校辦室負責,學校校辦室檔案管理員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檔案室要具備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檔案管理員要做到會計檔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總分類賬及各種明細分類賬。
3.財務報告。包括年度決算報表,月(季)度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
批復以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具備保存條件的,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四 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將財政局核算中心移交的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