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管理是指企業在戰略目標的指導下,對未來的經營活動和相應財務結果進行充分、全面的預測和籌劃,并通過對執行過程的監控,將實際完成情況與預算目標不斷對照和分析,從而及時指導經營活動的改善和調整,以幫助管理者更加有效地管理企業和最大程度地實現戰略目標。本文特意為大家收集整理了工信局預算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篇一:工信局預算管理制度
一、財務制度
1、預算管理制度。年初編制預算,全局經費支出總額必須控制在年初預算之內,各線必須按年初預算編制的支出項目和資金使用進度提出申請,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并審批后實行財政集中支付,不得超預算、超進度支出。特殊情況如需超預算支出必須先文字報告獲批后方可實施,超預算支出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需局黨組會集體研究決定。
2、經費報銷制度。報銷憑證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數字準確、印章齊全,發票必須正規,所需附件齊全,原始憑證不得涂改刮擦挖補,對不合法不合規定的原始憑證,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各線報賬憑證須先由會計內審,再由管財務負責人簽字后到財政局集中支付。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杜絕公款喝茶、足浴、按摩、KTV等娛樂休閑開支。
3、往來結算制度。因公需要向單位借款的,由管線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分管財務的局長批準,并注明借款用途、歸還日期。單位借款憑證必須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往來票據,財務上要及時逐筆登記每筆往來款項,按時結算,賬實相符,個人因公借款需憑票報銷及時沖減往來。
4、資金管理制度。單位各項資金使用要有計劃,統一調配,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收入、支出的管理,嚴格收支兩條線,單位財政預算收入外其他各項收入要全部繳財政,各項支出也必須從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支付,不得坐支、截留和挪用,嚴禁私設“小金庫”,一經查出,除立即沒收全部款項外,并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出納員必須日清月結,記好現金日記賬,不得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
5、“三公”經費管理制度。
公務接待(含會議費)的管理。公務接待費嚴格按安辦發[2014]1號《安鄉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和本單位招待費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盡量控制異地接待,嚴禁超標準接待,限定陪客人數,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不得上酒水,所有公務接待一律不準發煙,不準贈送土特產、禮品、現金等。
公務出差及差旅費(含考察學習等)的管理。參照安財發[2014]4號《安鄉縣財政局關于印發<安鄉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見附件)。多人出差能住雙人間的要求住雙人間。
6、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單位所有的資產、物資由股站明確專人管理,建立臺賬,進行分類登記,對可移動固定資產(數碼相機、GPS、攝像機等)的使用必須有使用記錄,必須有經手人簽字,對新增固定資產必須及時登記入賬。定期對單位所有固定資產和公共財物進行清查盤點,達到賬實相符,不準私人侵占、贈送轉讓,如有人為毀損或丟失,必須負責賠償,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國有資產出租、出售或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的處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按安政發〔2014〕8號(安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嚴格執行。
7、采購制度。根據實際需要確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的,必須填報購物申請單,由辦公室主任審核交分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后統一結賬,購物清單(或明細附件)必須與購物申請單相符。大型的物資采購,必須按有關規定通過政府采購,否則不予受理報銷,項目中需物資采購的,按項目要求實施。
8、維修制度。機關內的房屋、水電設施、辦公設備等需要維修必須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填報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安排專人和專業機構進行修理,修理費用必須出具正規的發票,并附有維修清單,報賬時審核人員必須看是否有維修申請,否則不予報銷。
二、接待制度管理制度
1、原則:實行限額接待、分級管理。
2、范圍:辦公室接待范圍(省市縣領導、重要客商;上級主管部門督查、評比;區縣市科工局、工信局或科技局主要負責人;縣級及以上重要會議;科局、鄉鎮主要負責人來我局指導工作);線內報銷(對口的相關業務單位的工作聯系以及一般性業務往來,對口單位的單項業務工作檢查等)。
3、接待標準:縣內每人50元,市內每人80元,重要客人需要特殊招待可適當提高接待標準,但須控制在每人100元,對口接待標準不得超過600元,不超過10人的按人均標準計,接待對象10人以內陪客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客不得超過來客的三分之一。接待以供應本地特色的家常菜為主,不上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上香煙,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嚴禁飲酒。
4、住宿接待。來賓住宿費一般由客人自理,辦公室幫助聯系住宿地點。住宿費需局報銷的,應報局分管領導批準,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在局里指定的賓館,并以標準間為主,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
5、接待結算。報賬時應完善相關手續(接待函、發票、菜單)。局機關接待費涉及累計結算且數額較大時,需由負責接待的專人與分管接待負責人、局財務工作人員一并到場結算。
三、用車管理制度
1、車輛使用管理。局里用車交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用車報管家局長審批。
公務用車需建立用車臺賬,填寫出車通知單,由用車人填報出車地點、時間、事由,再由辦公室報分管領導審批方可出行,出縣應提前1天通知。
車輛調度,優先保證局機關公務用車,機關工作人員因公辦事的車輛由辦公室統籌安排,非緊急公務不許隨意租車。
2、車輛費用管理。車輛相關費用報銷必須實事求是,因工作需要產生的停車費、洗車費、路橋費、保險費等按財務管理相關規定據實報銷。
3、租車參考標準。下鄉20公里以內,自帶車按1.8元/公里計算,其他鄉鎮280元/天,常德市城區及周邊縣市350元/天,岳陽600元/天,長沙市1200/天(滯留按200元/天計),縣城區內使用機關干部私家車,適當補助油費,按1元/公里及,冬、夏季上浮5%。以上價格可根據實際情況上下調整,其他地點價格按市場價。
4、報賬程序:經辦人填寫出差差旅報銷單(附會議通知或租車單),管線負責人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入賬,用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或者憑票據報銷。
四、差旅制度
1、城市間交通費。出差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按財政要求憑據報銷。
2、住宿費。工作人員出差應按規定標準安排住宿。工作人員到省外出差的,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分級別住宿費限額標準(見附件)。到省內出差的,按每人每天處級及以下人員33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工作人員出差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優先選擇政府采購定點賓館、酒店。
3、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包干補助。到省外出差,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伙食補助費標準(見附件);到省內出差,每人每天補助標準100元。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4、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包干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出差人員自帶公務交通工具的,應在差旅費報銷單據中如實申報,不予補助市內交通費。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按規定標準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后,回單位在補助標準限額內報銷。
5、報銷管理。出差人員應保管好出差消費憑證,在規定范圍內消費,在費用發生30天內進行報銷,外出參加會議不收取食宿費的不得報銷食宿費用。
篇二:工信局預算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單位財務行為,促進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完善財務監督機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二、合理編制并向財政部門報送年度預算,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年度預算指標,提出按月用款計劃,編制報送行業報表、財政決算報表及其他有關報表等。
三、執行經財政部門審定批復的單位年度預算收支,做好“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并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和財政專戶。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五、審批制度管理。
(一)嚴格財經紀律,實行開支審批一支筆簽報制度。
(二)所有報銷發票必須是國家統一印制并加蓋稅章的正規發票,嚴禁白條入賬,所有票據手續必須有經手人簽字、領導審批,并簡要注明事由。對手續不完備的票據,應拒絕報銷入賬。
六、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七、加強票證的領購、收發、結報工作,健全票據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票據。
八、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對銀行存款、現金的管理,做到日結日清,定期盤點,帳實相符。
九、加強財產物資的保管工作,做到定期盤點,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十、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和大宗物資,按規定辦理社會集團購買力審批手續和政府采購審批手續。
十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 財務稽核
十二、會計機構內部應設立稽核崗位,指定專人負責。稽核人員必須遵循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財務制度,實施稽核工作。
十三、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物價政策的要求,審核各項財務計劃費用預算、經濟承包合同等,保證其編制的計劃依據可靠、數字準確、項目齊全、指標銜接、切實可行,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及建議。
十四、對各項財務收支業務的審查。
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預算,計劃以及有關制度;是否根據不同資金來源和性質劃清收支渠道,正確歸屬費用,監督稅利上交情況,檢查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現象,如有違法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對偏離計劃、違反制度的業務,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十五、原始憑證審核,記帳憑證、帳簿、報表的復核。
(一)根據會計、財務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經濟業務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完整,有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等。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二)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的記帳憑證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確,記載的經濟內容、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
(三)抽查帳簿記錄,檢查是否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業務需要設置帳簿,帳簿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本期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是否全部入帳,各項費用、收益是否按規定結轉,帳帳、帳實是否相符。
(四)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說明清楚。
十六、經常與銀行核對經費余額,核對債權債務。
第三章 內部牽制
十七、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設置會計崗位,配備會計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也可以一人多崗。
十八、辦理銀行賬戶收付款結算業務所刻制的印章要分人管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單位法人印章,出納保管本人印章。
十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工作。
二十、其他會計人員,未經授權,不得代表單位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經授權代辦的現金收付原始憑證,須經出納檢查認可方為合法。
二十一、會計核算和會計事項的全過程,須由兩人以上辦理。
二十二、經濟往來須按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審批人對所審批的經濟往來事項負責。無審批人簽名,財務部門應拒絕辦理。付款前財務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要負責審查呈報審批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二十三、建立票據管理制度,明確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薄進行記錄,票據使用人不得兼任票管員。
二十四、相互核對: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存款對賬單與總賬最少每月核對一次,發現差錯及時糾正,以保證賬證,賬賬,賬實相符。出現問題,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章 專項資金管理
二十五、專項資金指上級撥付給本單位的項目資金。
二十六、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二十七、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內容和文件要求為準。
二十八、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二十九、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三十、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項目接交。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三十一、固定資產的范圍
凡購買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單價雖然不足800元,但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品、設備等均為局機關固定資產。包括:
(一)機關各科室購置、配備的常用辦公設備、用具、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二)機關購買的耐用機電設備及附件、微機、傳真機、電話機、打印機、復印機、穩壓器、空調、收錄機、攝像機、照像機及其它電器設備。
(三)產權為局機關所有的土地及地面附著物;產權為局機關所有的各類用房及房內設施。
(四)局機關因工作需要購置的設備和交通工具及其附件。
三十二、固定資產的購置
(一)各科室需購置固定資產,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辦公室初審,報分管局長或局長批準后,由辦公室視當月財務狀況統一安排購置。
(二)辦公室對新購置固定資產應在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后,方能辦理財務報銷手續,交付申請科室使用。
三十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調配
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領導批準,固定資產原則上分配到各科室使用,相對固定。必要時,辦公室可統一安排,調配使用,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益。使用部門和個人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避免損壞。
三十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局機關一切固定資產,辦公室負責統籌計劃,統一采購,統一建卡,登記入帳。各科室要對本科室負責管理的固定資產定期檢查。辦公室可對由各科室保管的固定資產作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二)由辦公室牽頭,每年年終對局機關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如發現有流失或損害等情況,應查明原因,追究處理管理者的責任。凡遺失和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害的,應由責任人賠償。辦公室應將盤點結果向局長和分管局長作詳盡匯報。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因工作原因變動時,應通知辦公室對該部門固定資產進行核實,并認真辦理交接手續。
(四)所有固定資產未經局領導同意,不得無償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
三十五、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和處理
(一)固定資產確需維護、保養的由經辦科室提出申請。
(二)凡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提出報廢申請,經由局長和分管局長審批后報國有資產管理局批準,并按財會制度處理并銷帳。
縣交通運輸局財務管理制度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交通運輸局的財務管理,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有關規定,結合交通運輸局的業務特點,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