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協舉辦“《安徽省旅游條例》修訂立法協商會”。這是安徽省政協今年舉辦的首次立法協商會。安徽省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省長帶著省政府法制辦、旅游局等34家省旅游改革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與協商,并對政協委員們提出的意見建議當場回應。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表示會后將對相關意見建議認真研究、積極吸納。
安徽旅游條例公布:“倒賣”游客旅行社或丟執照
沒經過游客同意,就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如果造成嚴重后果,旅行社可能被吊銷經營許可證……《安徽省旅游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日前全文發布,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稿明確禁止“不合理低價游”、倒賣游客等旅游亂象。
[治亂象]買到假貨可找旅行社
意見稿明確規定,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或者約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需要購物場所退換的,旅行社有義務協助旅游者退換;造成損害的,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先行賠償;旅行社賠償后,可以向依法旅游購物場所追償。
“倒賣”游客面臨重罰
根據規定,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的,應當征得旅游者的書面同意,服務內容及標準不得低于原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旅行社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的,可能面臨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停業整頓,造成旅游者滯留等嚴重后果的,還可能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禁“零團費”“低價游”
強迫游客購物的另一面是各種“零團費”、“低價游”。意見稿明確規定,旅游經營者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不能不給導游付工資
意見稿明確,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旅行社臨時聘用導游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應當與導游臨時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時全額支付導游服務費用。
[強管理]禁止將套票強制出售
意見稿明確,嚴禁強行出售聯票、套票。旅游景區、景點內有多處景觀或者游覽項目的,應當設置單一門票。確有必要實行重點保護的游覽點,需要單獨收取門票的,應當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
網絡經營旅游要有證
按照新規,通過網絡經營包價旅游業務、經營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導游或者領隊等兩項以上服務內容的業務的,應當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旅行社經營許可證信息以及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網站還應當與旅游主管部門聯網認證。
立法意見網上征集
如果您對《安徽省旅游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有自己的意見,也可以登錄安徽政府法制網的“立法意見網上征集”欄目提出意見。信函郵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號一號樓西側三樓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法制處,請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旅游條例征求意見”。電子郵件地址:ahf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