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湖南省人大、湖南省委宣傳部、湖南省社科聯專家對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進行全方位解讀。
據介紹,《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是湖南省社會科學領域的第一部法律,它的出臺標志著這項工作進入了法治化軌道。
《條例》共有21條,按照“為何普及、普及什么、誰來普及、普及責任”的邏輯順訊規定了以下內容:
1、第一條到第二條分別規定了立法的目的與依據、明確了公益屬性和原則;
2、第三條規定了社科普及的主要內容;第四條至第五條分別明確了政府和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責任、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第六條至第九條規定了社科普及工作的主要任務和目標,包括主題活動周、社科普及基地、優秀社科普及讀物、社科普及信息平臺等;
3、第十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了不同方面的責任,包括以單位責任、教育機構與家庭責任、社科類社會組織和社會科學工作者責任、公共文化場館責任、文化傳媒單位責任、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村居民委員會責任和有權評定技術職稱有關單位的責任;
4、第十八至第二十條為對有關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規定;
5、第二十一條為實施日期。
據悉“根據《條例》對全省社科普及工作規定的任務和要求,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湖南省社科普及工作規劃和計劃;二是舉辦湖南省社科普及主題活動周;三是開展省級社科普及基地創建;四是舉辦‘湖湘大學堂’等系列講壇;五是開展社科普及作品的創作、出版、推薦;六是建立社科普及信息網絡;七是加強社科普及人才隊伍建設。”
《條例》規定,社會科學普及是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據介紹,《條例》是一部社會法,它將對社會科學普及事業發展起到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有利于建立起促進社會科學普及事業發展的長效機制。
該條例共21條。在立法過程中,湖南省突出了政府的主導地位,規定應將社科普及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同時還對政府在經費投入、硬件建設、人才培養、保障扶持、行政獎懲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范。
通過立法,湖南省在社科普及制度建設方面作了新規定。條例明確規定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社科普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同時,條例要求組織專家學者對全省公民人文素質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并形成《湖南省公民人文素質調查報告》。
據悉,湖南省是全國第五個出臺社會科學普及條例的省市。省社科聯黨組成員、副主席黃建華在發布會上表示,社科聯將通過制定規劃、舉辦主題活動周、開展基地創建、舉辦系列講壇、創作出版推薦作品、建立信息網絡等一系列措施做好全省社科普及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