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內現有超過200萬的海外僑胞、歸僑僑眷,5萬多家僑資企業,在當地創新創業的非江蘇籍僑商僑領及各類中高端專業人才達50萬人。僑資與僑智在江蘇省的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總體來看,江蘇的投資環境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委主任邵軍并不諱言問題。他表示,目前江蘇省華僑投資者的一些合法權益沒能得到保護,日常生活中辦事難、維權難等困難也在一定程度上削減僑胞僑眷歸國生活、投資的熱情與積極性。
為此,今年1月召開的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保護和促進華僑投資條例》。徐開信表示,希望通過地方法規的形式保護和促進華僑投資,“填補一直以來在華僑投資保護上的盲區”。
據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趙建陽介紹,條例“重點突出了對華僑投資者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明確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涉僑事務上的職責,并細化了投資方式、投資待遇、扶持政策和服務等方面內容。
該條例明確提出,今后華僑以本人名義或其控制的境內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義在本省投資的,適用國家和本省頒布的國內投資及與投資相關的各項政策和服務,不再被視作“外商投資企業”。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資產都將適用于華僑投資者。
生活方面,在此前簡化江蘇籍華僑恢復戶口登記手續的基礎上,該條例進一步規定華僑投資者辦理金融、教育、工商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時,均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
江蘇是沿海重點僑鄉,是僑務工作重點省份之一。江蘇省僑聯主席史宇介紹說,江蘇現有200多萬歸僑僑眷、海外僑胞,以改革開放后出國的新僑、僑商、新歸僑僑眷居多,在江蘇工作、生活的科技新僑約10萬人。
另據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委主任邵軍表示,據不完全統計,華僑、外籍華人在江蘇投資的企業有5萬多家,投資總額占利用外資總額的60%以上。
邵軍介紹說,1991年,江蘇省政府就發布了《江蘇省關于鼓勵華僑和香港澳門同胞投資的若干規定》(2002年11月修正),2011年6月,江蘇省政府又制定了《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但隨著經濟、科技、文化交流全球化的發展態勢,華僑投資權益保護出現了新情況、新特點、新要求,一些問題和不足顯現。
例如,一些地方、部門、機構未能很好履行職能;華僑投資者對政策調整信息渠道不暢,把握不準,難以有效預防化解投資和市場風險;有的華僑投資者合法權益受到不同程度侵害;華僑投資者在融資、個人身份證明、子女就學、就醫看病、申領駕駛證照、交通出行方面遇到諸多實際困難等。
為此,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對上述多個問題“對癥下藥”。
在規范政府服務方面,條例規定政府職責,提出應當設立華僑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并規定責任追究制度。對侵害華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區別不同行為設定了不同處罰。
條例明確,華僑投資者可用貨幣出資,也可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資產,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出資。
在區分“內外資”方面,條例規定,華僑以本人名義、以其控制的境內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義在本省投資的,“適用國家和本省頒布的國內投資及與投資相關的各項政策和服務”;華僑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在本省投資的,“應當符合國家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依照國家和省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辦理”。
今年1月,江蘇公安機關明確,自今年3月1日起,簡化江蘇籍華僑的恢復戶口登記手續。此次,條例還對華僑投資者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措施,對其申領證照、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子女教育、購置住房等生活便利措施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