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范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采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采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
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采購
計劃的審批,確保采購行為的合理和采購資金的落實。
、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購需求,編制各期采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并執行。
、按時完成各期采購計劃和零星采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采購服務,并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
、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征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采購及招標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議。
、采購合同的簽訂:
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采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后,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于采購物資、設
備的價格談判,簽訂采購意向合同、協議。
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采購合同、協議以及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后,報公司財務負責
人審批、簽字許可后,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采購合同、協議。
、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愿,平 等協商是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采購合
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抵觸。
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