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加強公司信息化建設,規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軟件、耗材、系統、數據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絡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范設備和耗材采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信息化系統健全完善和數據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三條 公司信息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職能管理系統信息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信息化管理參照執行。
二章 管理分工及職責
五條 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信息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審核《信息化設備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六條 辦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信息化設備的采購、調配與回收,組織信息化設備的安裝、調試及技術支持,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信息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組織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七條 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權限內信息化設備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件系統維護及信息收集、匯總、整理、申報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八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章 軟硬件管理
九條 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設備,應先根據項目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信息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件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設備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審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采購計劃審批程序。
十條 需求計劃經批準后,公司權限內采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購規定,硬件設施采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件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信息化設備設施的型號、性能數據、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數據及軟件信息,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十一條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信息化設備設施(含軟件)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十二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設備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十三條 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于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十四條 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換設備,應向辦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后,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十五條 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后,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十六條 公司計算機設備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十七條 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設備的注冊信息和分布信息,確保每一設備的信息真實可查。
十八條 信息設備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設備的回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