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設,保證全體學生有一個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一條 學生入學時,須簽訂住宿協議,按宿舍管理辦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辦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二條 學生宿舍內的公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辦與寢勝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三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管室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兩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四條 寒、暑假學生一律不留宿,學生離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內務管理
五條 各級少先隊、學生會負責人在德育處統一安排下組織對本級的宿舍進行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宿舍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六條 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周生應將本房間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周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房間門前走廊由該房間負責清掃、保潔。
七條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辦及級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八條 各級學生會成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通過德育處責成寢勝、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九條 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匪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便后要沖水。
十條 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見附件)辦理。
十一條 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生活委員、應經常督促檢查。學校和各級定期組織檢查評比并公布結果。
生活秩序管理
十二條 學生在上課、自修、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或進行其他課外文體活動(需要活動的在班主任與宿管室協調下方可進行)。
十四條 晚上全校學生宿舍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十五條 學生手機、電子游戲機等玩賞物品不得帶入宿舍。以免影響他人和自己休息。
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內打球等。
十七條 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有事,須持有班主任簽條,并到宿管室登記方可。
十八條 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室批準,男女生不得相互進入宿舍。
二十條 學生宿舍作息時間 (參見學校作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