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二章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三章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五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六章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八章 附則...
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一條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相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限超過一;
、單位價值較高。
二條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接合xx飯店(以下簡稱“飯店”)的具體情況,本制度將由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級公司”)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飯店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飯店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設備、電梯、鍋爐、冰柜及制冷設備(設施)、保齡球系統及設施、桑拿設備設施;
、復印機、相片沖印設備、運輸車輛、游樂場設備、健身房設備等。
三條 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飯店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項目:
、 各種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 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會議桌椅、傳真機、電話機、移動電話、幻燈機、飲水機、微機、打印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 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等;
、 地毯、燈飾、燈具、飾品掛件等;
、 擦鞋機器、貨架、行李車及其他搬運工具等;
、 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銹鋼用具等;
、 飯店廚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 洗衣房中除洗滌設備、成型機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 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 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 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四條 飯店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擅自處置、變賣、毀損、報廢飯店資產,無權以飯店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五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受飯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權范圍內行使飯店所有者的權利;根據《xx飯店管理合同》的規定,飯店管理人員行使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