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崗執勤人員要儀表端莊,文明禮貌,履行職責,確保公司財產和職工個人財產的安全。
二、門崗執勤人員要嚴格執行本制度,做到勤問、勤看、勤記錄、勤檢查,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領導。
三、外來客人,職工家屬,親友來訪,門衛執勤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并填寫來訪記錄表,出來時須有被訪者的簽名。
四、門衛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尤其晚上值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沿廠周圍巡視,每晚不低于五次巡視,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五、警衛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不能在警衛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外來車輛及拉原材料車輛進出公司時要作好詳細登記記錄。
七、在當班其間不準無故脫崗,要做到門崗時刻有人執勤。
八、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廠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書面批準,否則不予放行。
九、負責門衛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