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則
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保證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院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促進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提高議事決策的效率與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國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特制定本規則。
二條 行政議事要以“四個堅持”為指導思想,即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確保的辦學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貫徹學校黨委的決定,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全心全意為師生員工服務的思想,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實行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堅持依法治校,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三條 行政會議主要由院務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組成,由院長根據工作的性質和任務要求確定召開何種形式的會議。
二章 會議召開
四條 院務會議的安排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如遇重大或急辦事項可隨時召開。院長辦公會根據工作要求可隨時召開。
五條 院務會和院長辦公會議由院長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長召集主持會議。
六條 院務會成員由正、副院長,正、副書記組成。黨委與院長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院務會一般應在正副院長到齊的情況下召開,若遇特殊情況需召開院務會,院務會成員應有半數以上人員出席,正副院長不少于人。
院長辦公會由正、副院長參加,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可邀請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參加。參加會議的正、副院長一般不少于人。
七條 行政會議議題涉及到有關單位,可通知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在討論到有關內容時列席會議,非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須征得會議主持人同意。列席人員可就會議議題內容進行介紹、說明或提出建議。參加專題匯報的列席人員,按辦公室通知要求候會,以便討論相關議題時能及時參會。
三章 會議議事范圍
八條 院務會議事范圍
、學習和討論黨和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與學校工作有關的法令、法規,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決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提出具體貫徹意見。
、貫徹執行校黨委的決定和建議,提出具體實施辦法。
、研究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文件和報告以及征詢黨委會意見和建議的問題。
、在黨委的領導下,主持研究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和辦法。
、研究學、學期工作計劃和有關全院性的規章、制度、辦法及上報的重要文件。
、討論審定教學計劃、專業設置、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競賽訓練以及重要科研項目的立項和實施。
、研究人事調配、教職工獎懲工作,擬定教職工隊伍建設、機構調整、干部聘任、全校編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