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 后勤管理處組織機構
后勤管理處在校黨政領導下代表學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職能;代表學校(甲方)對服務方(乙方)各項工作質量進行監督考核;為教學、科研工作及師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二條 后勤管理處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學校后勤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度計劃,代表學校與分離后的后勤保障部門落實保障合同與契約,并對其履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監督、考核、評估。
二、全面負責學校對后勤各項經費的計劃編制、劃撥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對校撥后勤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監督。
三、負責對學校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的管理、維修立項,編制度大、中維修計劃,組織對項目的實施、監督管理,并按規定建立檔案,實施質量跟蹤監督。
四、負責制定、下達、審核學校授權的后勤自身及對各單位的消耗定額、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維護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權益。
五、檢查、監督、考核后勤服務質量,對后勤服務部門的獎懲提出建議。
六、建立后勤服務質量監控、評估、反饋體系,實行民主管理,接受師生員工及乙方職工的投訴,及時協調解決后勤服務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七、代表學校協調后勤與校內、外各有關部門之間的關系,為后勤改革與發展創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負責對引入校內社會上的后勤服務項目的論證,協助有關部門對后勤服務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和合同的簽訂等工作。
八、負責學校教職工用房和學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學校后勤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
十、負責學校信件收發、報刊雜志征訂及計劃生育工作。
十一、負責向學校領導擬定后勤社會化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工作。
十二、完成好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條 后勤管理處處長崗位職責
處長在校黨委、校行政、領導下,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行政工作。領導處屬各科、室工作。
一、貫徹執行學校黨委行政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決議,保證學校各項后勤工作任務和規章制度的落實。
二、主持處務工作會議,研究決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改革辦法。
三、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領導的批示組織制定全處度、學期工作計劃,組織力量落實計劃和定期進行工作總結。
四、負責全處人力、物力、財力的調配,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各科、室工作。
五、負責全處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完善,并認真抓好落實。
六、不斷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適時提出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與措施,積極推進學校后勤社會化進程。
七、組織領導全處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文化業務知識學習與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處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紀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負責全處的人事工作。
十、負責全處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批經費的使用。
十一、負責全處的工作質量考核和獎罰工作。
十二、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條 后勤管理處副處長崗位職責
一、在處長領導下全面開展工作。
二、負責落實處長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處長做好后勤工作計劃、總結、規章制度的制定與落實。
三、負責分管工作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完善,并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