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評議目的
以“檢驗隊伍狀況、樹立教育形象、密切教群關系、構建和諧社會”為目的,積極營造評議教育、監督教育和支持教育的社會氛圍,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評議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為做好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中心小學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學校民主評議政風行風辦公室(簡稱“行評辦”)設在行政辦公室,由董帝雀同志兼任行評辦公室主任。
三、評議對象和內容
民主評議的對象主要是學校、各職能管理部門、全體教師及教育工作者。
評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學校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的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遵守教育部頒布的《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福建省中小學學校行風建設及教師職業道德“六要六不要”的規定》以及《福鼎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十八個“不準”》、《點頭中心小學推行的十條禁令》等情況。
(二)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情況;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工作和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的情況。
(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現狀,全體教師及教育工作者在教學和科研工作中的道德規范情況。
(四)學校各職能部門履行各項責任制的情況。
(五)上級有關部門落實各項改革政策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情況,學校在保證教育經費投入和確保資金分配使用及時、合理、規范、安全和有效方面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由學校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統一標準,采取上下聯動、內外結合、面向社會、面向師生、考評結合、同步提高的方式進行評議。每底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評議步驟分為宣傳動員、調查論證、整改提高和評議考核等階段。民主評議采取自評、互評、走訪師生、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和明察暗訪等具體形式。學校行風評議辦公室對回收的調查問卷、數據信息和反饋的評議意見進行梳理和分類統計,匯總分析各部門的政風行風建設情況,找準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報領導小組,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五、評議考核
學校每對整個民主評議工作進行評議總結,召開政風行風評議總結會議,對評議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對工作不力、整改不實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學校將評議考核確定的指標與干部日常評價、考核、獎懲相結合,形成長效的監督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