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 則?
一條為加快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保護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號)和《xx省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事業單位人員推行聘用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黨辦發〔XX〕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條 事業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
三條 事業單位通過推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建立一套符合要求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四條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要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在編制范圍內,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的原則;堅持走群眾路線,保證職工的參與權、知情權、申訴權和監督權。
五條 聘用制是事業單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事業單位除依照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以及轉制為企業以外的,都要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對聘用期內的崗位管理聘任和職務聘任,按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二章 聘用條件及程序?
六條 聘用工作要在黨政班子領導下,由單位組織人事、紀檢、工會和職工代表中抽調掌握政策、熟悉業務、辦事公道、群眾威信高、又有廣泛代表性的人員組成聘用工作機構具體實施。聘用工作機構根據需要也可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七條 各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聘用制方案。
聘用方案主要包括實施范圍、科學設崗、公開競聘、聘后管理、內部分配制度、未聘人員安置和組織領導等內容。方案要在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充分醞釀討論、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由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批準后實施。?
八條實行聘用制的單位要按照編制和人事部門確定的單位職能、編制數額、職務結構比例和崗位任職條件,本著“精簡、高效、因事設崗”的原則,結合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的實際,科學合理地設置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編制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的名稱、職責、崗位聘用條件、崗位分類、崗位評價、崗位責任目標等。?
九條 除涉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用外,聘用和招聘人員采取競爭上崗和公開招聘的辦法進行。聘用人員應當優先從本單位現有人員中選拔;面向社會招聘的,在同等條件下本單位應聘人員應優先選聘;對高層次人才和特殊崗位的特殊人才,允許跨地區、跨行業、跨單位直接招聘;應聘實行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對獲得國家、自治區或市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安置上要體現優先照顧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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