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總則
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辦公事務用品管理,公務車管理,郵發管理、檔案管理等。
二節印章管理
三條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財務主管私章等涉及公司對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四條公司印章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五條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單位負責人及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六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章的介紹信、說明以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盤。
七條公司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八條需簽章的經濟文本審批權限參照“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三節公文管理
九條公司的公文格式應規范化,公文處理程序應嚴肅、正確。
十條公司公文的發行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包括公司各類紅頭文件、總經理辦公例會會議紀要、規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自行打印的涉及公司權益的外發文稿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總經理辦公室審核后發送。
十二條各單位、各部、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內部規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須報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四節辦公事務用品的管理
十三條辦公事務用品類別規定如下:
(一)辦公用品(桌椅等)
(二)事務器具(活夾、度量衡器具等)
(三)印刷品
(四)紙張(復印紙、傳真紙、打印紙等)
(五)雜物器具(杯子、茶葉等)
(六)辦公自動化用品(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
(七)其它
十四條辦公事務用品的購發:
(一)辦公事務用品的購發由各部門在每月—日間造好用品需求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署后報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購買、分發給各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領回。低值易耗辦公事務用品可由總經理辦公室確定購買。單件價格超過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
(二)計劃外辦公事務用品的申請領用,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與辦公室主任會簽后方可購發。
(三)公司新聘工作人員辦公用品,總經理辦公室根據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正常工作。
(四)公司辦公事務用品應建立帳簿,購發手續清晰、規范。
五節公務車管理
十五條公務車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部門主管級以上領導外出聯系工作或外地出差接送;接待外賓;接待兄弟單位或有關單位來廠辦事的工作人員;其它人員的緊急和特殊用車。
十六條車輛調度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駕乘人員憑其簽發的用車通知單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