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延長汽車使用壽命
二、范圍:本公司所有車輛。
三、司機工作規定
、車輛由市場部全面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
、司機上下班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上班時間,如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所屬科室待命但不影響他人工作,車輛應停放在廠區指定位置。
、司機人員接送來賓,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以將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門口為原則,不得將車輛未駛進目的地即讓客人下車步行。
、外出行車時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員。
、嚴禁在廠區亂鳴喇叭,影響正常生產。
、行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行車司機本人自理,并給予相應處罰。
、司機保證手機常開,公司電話要馬上接聽(:~:),不能隨意更改號碼。
、司機應利用空閑時間保養車輛,確實需進廠維修,需提前一天寫申請。
、司機證件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假處理。),節假日司機輪流值班,需出車時應以加班論,給予加班工資及出差補助。
、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及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市場部相關負責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轉移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
四、司機行車規定
、申請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派車申請單(臨時、緊急情況除外),經部門經理核準后,交市場部批準方有效。
、市場部派車原則以派車單送達先后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得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車輛返回后或出車前半小時,司機人員需認真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油、水、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隨車人員不得隨意支配司機變更路線,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運營成本。司機對超出派車單范圍內用車有權提出自己的建議。
、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司機行車外出,憑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的車輛放行單交廠區保安確認登記后放行未經核準,不得私自開車外出,否則按有關規定罰款
、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行政部保安組統一管制,派車時應分發到人。
、外出行車時,車輛如在核簽的時間內不能及時返回,行車司機需及時通知科室文員,以于文員安排次日的工作。
、為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后應停在廠區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記。
、司機人員每日行車須認真填寫派車單回饋情況欄,于次日:前交各科科長審核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夜間廠區或宿舍出現工傷或緊急病人或其他突發事件需用車時,值班保安報告市場部負責人,登記后可調度車輛,行車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故意延誤用車時間,并且需在二天補簽車輛放行單。
、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門禁有關規定車輛進出管理規定驗單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