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和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度
人口計生信訪工作由本局“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抓落實。重大信訪案件、上級交辦案件由局領導包案負責;每周三由局領導輪流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并做好接待情況記錄。局和鄉鎮街道確定專人負責信訪工作,推動群眾合理的信訪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和落實。
二、完善和落實信訪工作目標管理制度
確立各鄉鎮街道分管計生主任為計生信訪一責任人,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寫入與鄉鎮街道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中,一兩次對鄉鎮街道實行考核,并將考評結果納入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考核的內容。
三、完善和落實信訪法規宣傳教育制度
加強《信訪條例》和人口計生信訪工作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在計劃生育重大宣傳活動中,將《信訪條例》的宣傳列入重要內容。并通過每不少于次對鄉鎮街道信訪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業務培訓,規范信訪工作人員的言行,增強其依法辦事的能力。
四、完善和落實信訪工作辦結制度
對接訪的信訪事項,規范登記,并在日內作出處理。對一般的信訪事項,應在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信訪事項,經本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日。對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按時上交結案報告。
五、完善和落實信訪工作會議制度
人口計生局每半召開一次人口計生信訪工作例會,通報信訪工作情況,分析信訪工作態勢,研究處理信訪問題。
六、完善和落實信訪工作歸口承辦制度
局信訪工作人員將群眾反映的信訪事項分類,按照部門科室職能分工,及時歸口科室分管領導,各科室按照各自職責,參與對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的調查研究和處理工作。對屬基層解決的信訪及時交辦至鄉鎮街道。
七、群眾逐級上訪和分級受理制度
鄉鎮街道級本著“只辦不轉”的原則,及時就地妥善處理,合理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上訪人如不同意處理意見,鄉鎮街道應引導上訪人在收到書面處理意見日之內,憑此《群眾上訪處理意見》日之內到區人口計生局請求復查,努力減少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和重復信訪,切實把計劃生育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
八、完善和落實信訪事項公開監督制度
公開局領導和局辦公室接訪電話、電子郵箱和領導值班安排,公開信訪辦事程序,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對署名來信每信必復,對來訪、來電登記當事人電話,處理結果及時回復。同時加大對基層人口計生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力度,及時督促承辦單位按規定期限辦結信訪事項,并按規定反饋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