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局黨組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局黨組書記、局長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黨組成員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局內各科室、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局黨組成員對分管科室、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及分管科室、事業單位正職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局內各科室正職及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本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局內各科室副職及事業單位黨政副職,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分管范圍內干部職工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責任內容
、制定工作計劃。組織本單位的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屆五中全會及中、省、市紀委全會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貫徹執行《黨章》、《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行政監察法》等黨風廉政建設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抓好學習教育。把《黨章》作為黨員干部學習培訓的重要內容,把學習貫徹《實施綱要》作為一項長期工作。樹立“八榮八恥”榮辱觀,強化黨員干部道德修養,對廣大黨員干部加強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深入開展權力觀、政績觀和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廉政意識,正確履行職責,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提高黨員干部勤政意識,規范工作生活行為。不違反規定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借婚喪嫁娶等事宜收斂錢財,不參加賭博活動;不在開展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活動中借機用公款旅游;不超標準超編制配備、使用小汽車,不在住房上以權謀私;執行黨政機關節假日封車制度。
、強化監督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主要抓好七個方面工作:一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項,要堅持集體議事決策制度。二是把監督貫穿于任前、任中、任后全過程。做到任前進行廉政談話,任中進行廉政培訓,任后進行離任審計。三是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全面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嚴格實行“票款分離、罰繳分離”制度,做到財務開支按制度審批,大額資金分配實行先搞計劃,集體討論,財務核撥,定期公布財務情況。四是開展“三個結合”,即把領導班子及領導個人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與廉潔自律民主生活會相結合,重在自查自糾;與民主監督相結合,保障黨員權力,暢通監督渠道;與干部考核相結合,重在客觀分析、正確評估。五是定期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聽取內部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研究解決。六是健全監督網絡,聘請一批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七是深化和規范政務公開。公開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
、加強政風行風建設。一是深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防止權力暗箱操作,積極推進陽光施政。二是開展專項資金綜合治理。選擇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專項資金作為治理對象,查找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整改提高。三是深入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按照“提速、提質、為人民、促發展”的方針,切實解決機關效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