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機關黨建目標管理工作是機關黨建一項日常性工作。黨建目標管理以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加強黨性修養,端正思想作風,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重點。
二條機關黨建目標管理主要內容與要求,應根據上級要求和每的實際情況確定。其基本內容是:
(一)組織領導;
(二)組織制度建設;
(三)思想政治工作;
(四)黨內監督;
(五)黨員管理與發展。
(以上機關黨建目標管理的基本內容與要求詳見附表實施細則)
三條黨建目標管理實行責任制。組織領導方面的工作由所在單位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制度建設、黨員管理與發展方面的工作由組織委員、群眾(青)負責;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由宣傳委員負責;黨內監督方面的工作由紀檢委員負責。度總體目標管理,考核的計劃制定、組織實施和打分由書記或副書記負責。日常工作由專(兼)職黨務崗位的干部具體承辦。
四條機關黨建目標管理實行量化管理。初要有計劃,活動前要報方案。考核采取打分的辦法進行。
五條考核工作一般每進行一次。在底前由機關黨委組織實施檢查。考核前,各支部要認真對照目標管理細則的要求,做好考核準備工作。具體要求視情況而定。
六條考核方法主要通過平時的工作登記,檢查各類工作原始記錄(包括工作臺帳),召開黨內外座談會和聽取支部工作匯報等方式進行。
七條考核的積分:總分在分以上為達標;分的為基本達標;分以下或某一大類別未得分的為不達標。總分在分以上的方可參加先進黨組織的評比。考核結束后,機關黨委應通過適當方式通報考核情況與分值。
八條先進黨組織的評比必須是每黨建目標管理考核的達標黨組織,否則不能參加先進黨組織的評比。
機關黨建目標管理實施細則
類別序號目標要求基本分值評分標準得分
組織領導(分)把機關黨的工作列入全工作計劃之中,做到黨建工作與行政業務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檢查、一同考核、一同總結。未落實要求的扣分
每不少于兩次研究機關黨建工作。少研究一次的每次扣分
支持黨務干部開展機關黨建工作,參加上級會議和學習。未參加有關會議和學習的每次扣分
機關黨組織活動經費有保障,列入行政經費預算。未落實的扣分
落實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抓機關黨建工作“一責任人”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改正,出現困難及時解決,對重要工作親自組織實施。未落實的扣分
組織、制度建設(分)按照要求及時進行黨組織改選、增補支部(總支)委員,保證組織健全。未按要求落實的扣分
支部(總支)一班人分工負責,團結協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會議,研究重大工作。少開一次會議的每次扣分
按要求按時報送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未報送的每次扣分
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臺帳,資料齊全。未建立健全的扣分,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堅持組織生活制度,全組織生活(專指黨員支部大會、黨小組生活會、黨課)不少于次,其中黨小組會(指專題小組生活會,不含日常的學習等活動)不少于次。未達到要求的每項次扣分
黨課教育一不少于兩次,其中一次須由書記上課未落實的扣分
每次組織生活黨員參加率達以上。每召開一次黨員大會,聽取單位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未達到要求的每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