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保持我鄉黨政領導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利,加強和規范我鄉信訪工作,根據《信訪條例》及相關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鄉黨政班子成員以輪流值班的形式,負責當天的來信來訪。
三、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受理屬于我鄉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傾聽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幫助解決各種問題,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我鄉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
四、對待來電、來訪要熱情周到,耐心聽、認真記、主動問、盡心答。能夠解決的及時給予辦理,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力爭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發階段。
五、當天值班領導受理的信訪件或上級機關、上級領導批辦以及其他部門轉辦的信訪件,由辦公室負責做好登記并報主要領導批轉。文 章超 市
六、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轉交辦的信訪事項,辦結后由承辦單位或具體承辦人及時將辦理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交主要領導審核后,由辦公室反饋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
七、接待群眾來訪的當天值班領導與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八、嚴格執行信訪工作紀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護來信來訪人的合法權益。
九、各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要認真負責,依法辦事,若出現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失職、瀆職行為,將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信訪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