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證是用于證明狗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很多城市不準養烈性犬,狗肩過高也不準養,所以以前專門有群打狗隊,你要是養條寵物狗那得辦養犬證,就是帶去檢查身體,一年辦一次,和汽車年檢差不多。在有些地方(飛機、火車)等帶寵物必須出示養犬證。那么最新白城養犬管理條例全文,白城養犬證在哪辦呢?
一、白城養犬管理條例全文
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禁止城市建成區內飼養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應當符合衛生要求,不得污染周邊環境。違反規定飼養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禁止居民在公園、綠地、車站等公共場所散放、遛放寵物(導盲犬除外)。在公共場所之外應當束帶牽引、遛放寵物;寵物隨地便溺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立即清理;飼養犬類的,應當定期注射疫苗。違反規定的,由城管部門先予警告,不聽勸阻的,處200元罰款。
二、白城養犬證在哪辦
居民養犬,應當攜帶犬只到所在地的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注冊登記,填寫養犬登記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明;
(二)依法設立的動物防疫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
(三)犬只照片兩張。
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辦事處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發給養犬證和犬只標識;因特殊情況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