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廣東公辦高中取消擇校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增加至40%
羊城晚報記者 陳曉璇 林世寧 通訊員 粵教宣
從今年起,廣東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指標到校”比例增加至40%!廣東省教育廳23日發布《關于做好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透露今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的新變化。
變化1 取消擇校,名額用于統一招生
今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的第一大變化是,廣東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這意味著“擇校生”這一群體將告別廣東普通高中的歷史。
廣東省教育廳介紹,從2012年開始,國家教育部等部門已發文,要求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并要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按照國家要求,廣東省在2012年將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降為20%,2013年降為15%,降為10%。從起,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其實,從去年開始,廣州市已經先行一步,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同時實施異地中考的過渡政策,將全部招生計劃轉為公費,公辦學校招收非戶籍學生的比例限制在8%,非戶籍學生入讀公辦高中不用交擇校費。這一政策在去年已經實現了平穩過渡。
解讀:促進教育公平
為什么要取消擇校生,從根本上來說是為了促進教育公平。
公辦高中作為公共教育資源,應平等地提供給受教育者,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說到底是“花錢買分數”,制造了教育不公———學校留出一定的名額用于招擇校生,也就減少了其他學生入讀的機會。如果取消擇校生,把這部分名額用于統一招生,可以擴大所有考生進入該校的機會。
據業內人士分析,新政策對非戶籍學生來說更是可以省去一筆擇校費。至于如何招收非戶籍學生,可能各地有不同的辦法。
變化2 “指標到校”比例從30%增至40%
廣東省教育廳介紹,從2009年起,教育部等部門多次發文,要求各地將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按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簡稱“指標到校”)。
經研究,廣東省決定分步實施,“指標到校”實施比例從原來的30%增加到40%。
不過,對廣州而言,該政策則存在疑問。因為按照廣州市去年正式出臺的相關政策,到廣州市所有的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才正式實施“指標到校”。并且“指標到校”的比例已經確定為,從至2018年指標分配的比例是示范高中當年招生總計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