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海洋大學大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安排還未公開,請參考往年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的需要,現將2017級新生開學典禮的有關事項安排調整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1.海濱校區:9月14日(星期四)上午8:00,體育場。
2.湖光校區: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50,中心廣場。
二、車輛安排
1.1輛商務車6:50從霞山校區接開學典禮工作人員前往湖光校區。
2.1輛中巴7:30從霞山校區接參加海濱校區開學典禮的領導前往海濱校區,典禮后返回湖光校區中心廣場開學典禮會場。
3.1輛大巴6:40從湖光校區西區藝術學院候車亭接“海之韻”管樂團(研究生代表、高年級學生代表)前往海濱校區,8:10返回湖光校區中心廣場開學典禮會場。
4.9輛大巴(須編號)8:40從霞山校區接航海學院新生前往湖光校區參加開學典禮,11:00從第二教學樓返回霞山校區。
三、其他事項不變(含參會人員和工作分工等)。
轉專業的原則
第一條 堅持以學生為本,尊重學生志向,注重學生個性發展,進一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
第二條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維護教育公平。
第三條根據教育教學資源配置情況,確定各專業轉出、轉入學生人數。原則上,每個專業申請轉出與轉入學生數分別不超過該專業在校生數的10%,且轉入專業不得增加新的班級,保證各專業正常教學秩序。
轉專業的條件
第四條學生應按省級招生部門核準的專業報到入學就讀,應在該專業完成學業。未經學校批準發文,不得在包括入學前的各環節擅自變更就讀專業。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有興趣,且確有專長,具有轉入專業相關的基礎和培養潛質,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二)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情況,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
(三)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因病申請轉專業者,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和住院證明,并經學校醫院復核確認。此項不適用于體檢時弄虛作假者;
(四) “雙百工程”實驗班學生可申請在同一學科門類內轉專業。
(五)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可按規定確定就讀的具體專業。
第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就讀完本科第4學期及以上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狀況不正常的;
(四)已被或應作學業警告或退學的;
(五)低錄取批次向高錄取批次轉或轉出專業不符合轉入專業當年錄取條件的;
(六)轉出專業的班級人數過少或轉入專業班級人數過多;
(七)在校期間已轉過一次專業的;
(八)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跨學科門類申請轉專業,轉入學院考核認為不具備修讀相應專業條件的,不批準轉專業;
(九)招生時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如定向生、國防生等;
(十)特殊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到統招專業的,如免試生、專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第二學士學位等;
(十一)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行為并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十二)其它不符合國家轉專業規定或無正當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