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報考廣東海洋大學的考生已經拿到通知書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廣東海洋大學開學入學考試,那么廣東海洋大學開學考試考什么內容呢?廣東海洋大學新生如何轉專業已經轉專業的申請條件,小編通過網絡收集整理出關于廣東海洋大學新生入學考試和入學轉專業申請的相關信息,請仔細閱讀參考。
轉專業的原則
第一條 堅持以學生為本,尊重學生志向,注重學生個性發展,進一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
第二條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維護教育公平。
第三條根據教育教學資源配置情況,確定各專業轉出、轉入學生人數。原則上,每個專業申請轉出與轉入學生數分別不超過該專業在校生數的10%,且轉入專業不得增加新的班級,保證各專業正常教學秩序。
轉專業的條件
第四條學生應按省級招生部門核準的專業報到入學就讀,應在該專業完成學業。未經學校批準發文,不得在包括入學前的各環節擅自變更就讀專業。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有興趣,且確有專長,具有轉入專業相關的基礎和培養潛質,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二)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情況,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
(三)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因病申請轉專業者,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和住院證明,并經學校醫院復核確認。此項不適用于體檢時弄虛作假者;
(四) “雙百工程”實驗班學生可申請在同一學科門類內轉專業。
(五)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可按規定確定就讀的具體專業。
第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就讀完本科第4學期及以上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狀況不正常的;
(四)已被或應作學業警告或退學的;
(五)低錄取批次向高錄取批次轉或轉出專業不符合轉入專業當年錄取條件的;
(六)轉出專業的班級人數過少或轉入專業班級人數過多;
(七)在校期間已轉過一次專業的;
(八)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跨學科門類申請轉專業,轉入學院考核認為不具備修讀相應專業條件的,不批準轉專業;
(九)招生時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如定向生、國防生等;
(十)特殊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到統招專業的,如免試生、專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第二學士學位等;
(十一)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行為并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十二)其它不符合國家轉專業規定或無正當理由的。
第六條學生休學后復學而原專業停招或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在相近學科專業就讀。
轉專業的程序
第七條學院應成立轉專業工作委員會,由七人組成,成員包括院長、學院主管教學及學生工作領導、學院教授委員會成員。
各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要結合學科專業實際,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制訂轉出、轉入學生遴選辦法,報學校批準公布后實施。轉出、轉入學生遴選辦法應明確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運作機制,包括對申請轉入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的考核方式(比如筆試考核科目,本專業學科基礎課不少于2門,其中,跨學院學科基礎課由教務處組織考核,其他由專業所在單位組織考核)、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并聘請考核專家等。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對學生轉專業理由、學業成績、思想道德表現、筆試和面試成績等進行綜合評分、排序,確定同意轉出、轉入學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學校和各單位需優先安排確因疾病或國家政策等原因需要轉專業的學生。
第八條為確保學生學習的有效銜接,學校在每學年春季學期辦理轉專業工作。由教務處組織,各相關學院負責具體實施。
(一)各學院在第八周將各專業可轉入及轉出學生數報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后于教務處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