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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沈大校發【2016】12號文件,經學校研究決定,從2018年4月開始,開展沈陽大學第二屆“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活動。
一、組織領導
為保證本次評選工作的順利實施,學校及各教學院分別設立“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組織機構。
(一)學校“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組長:蘇文捷 李峰
副組長:王明友 李 鵬 李露萍 劉克斌 王曉初
原忠虎 王淑梅 張嘉學
成 員:教務處、人事處、科技處、計財處、學生工作部(處)、紀委(監察處)、宣傳部、團委、工會、高等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中心及教學院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本次評選的日常工作。
(二)教學院 “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推薦工作小組
各教學院成立“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推薦工作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成員由部門領導班子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本部門“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推薦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二、評選范圍
在教學一線工作,來校任教滿三年及以上的專任教師(不含中層及以上干部)。
三、評選名額
15名至20名。(各附屬學校等額推薦一名)
四、評選條件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樂于奉獻,有很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人格魅力。
(二)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嚴于律己,作風正派,注重身教。
(三)善于理解、激勵學生,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做學生的知心朋友。
(四)積極推進教學改革,緊密聯系學校轉型發展實際,在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學質量方面成績顯著。
(五)系統講授過2門及以上課程(含選修課程),高質量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任務,教學效果良好。
(六)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至2017-2018學年第一學期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良好或以上;學生評教平均分數不低于97分。
五、時間安排
2018年4月至7月。
六、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
申報人員如實填寫《沈陽大學“我最喜愛的教師”申請表》(附件5),并提供本人獲獎證書、教改、教材等材料原件(材料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二)教學院推薦
教學院推薦工作小組根據本部門教學工作實際,綜合考慮申報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學生評教等情況,按部門現有教師總數4%的比例進行推薦,教學院確定的推薦人選要在部門范圍內公示。
(三)資格審查
教務處會同人事處、學生工作部(處)、紀委(監察處)、等有關部門,對被推薦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
(四)量化考核
為使評選工作更加科學化和規范化,本次評選工作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教學工作業績、專家評課、學生評教和教職工網絡投票四個環節。
教學工作業績分數、專家評課分數、學生評教分數和教職工網絡投票分數中的每項分數最高者分別計為100分,低于最高分數者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
量化考核分數=教學工作業績分×15%+專家評課分×25%+學生評教分×45%+教職工網絡投票分×15%
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有效數字。按照量化考核分數由高到低的排序,評選出15名至20名“我最喜愛的教師”。
(五)人選審定
“我最喜愛的教師”人選經領導小組確認后,報請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定,確定最終人選。
(六)人選公示
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定的人選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七)學校表彰
為使“我最喜愛的教師”人選充分發揮引領和榜樣示范作用,對于公示無異議的人選,學校頒發證書和五千至一萬元的獎金。
七、相關待遇
(一)榮獲“我最喜愛的教師”稱號的教師中具有教授職務的人選,直接獲得第五屆沈陽大學教學名師決賽資格。
(二)獲得“我最喜愛的教師”榮譽稱號的,在校內教師崗位聘任及職務晉升中按校級教學名師標準計分。
八、工作要求
(一)各教學院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工作,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推進時間表,報送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評選任務按期高質量完成。
(二)“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是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各教學院要將評選的相關事宜通知到本部門的每一位符合申報條件人員。
(三)“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度,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四)由于工作原因未在學院任職人員申報“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的,由其歸口學院負責推薦。
(五)對于違反師德建設規定、學校教學質量考核結果不合格及出現教學事故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制。
(六)已經獲得第一屆“我最喜愛的教師”榮譽稱號的教師本次不再參加評選。
(七)被推選的教師在評選“我最喜愛的教師”期間非個人原因沒有授課任務的,其“專家評課”的分數按參選教師的平均分數計;“現場投票”部分選取近兩年教師授課的班級學生進行投票評教;“學期課程網絡評教”部分選取近兩年該教師網絡評教的平均分數。
(八)為增強“我最喜愛的教師”評選工作的透明度,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本次評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