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學學籍查詢:http://www.ahedu.net/cx
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主辦。根據要求填寫正確的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即可查詢安徽省中小學學籍。如果沒有查詢到學生的學籍號,請聯系學生所在學校進行查詢。
一、建立學籍網絡化管理系統,落實各級管理職責。
(一)全省中小學籍網絡化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廳負責,省財政廳配合。各市、縣(區)由教育局負責,財政局積極配合做好此項工作。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在安徽省統一實施中小學學籍信息化管理工作》(教基〔2009〕5號)要求,各市、縣(區)教育局、財政局和中小學校應統一使用安徽省中小學籍網絡化管理軟件,中小學學籍信息化管理軟件所需經費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中小學籍網絡化管理軟件所需經費標準由省統一招標采購確定(具體采購事宜另行通知)。
(二)全面實施中小學籍網絡化管理。我省各級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舉辦的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在讀學生的學籍信息均應納入學籍系統,學生必須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注冊方可獲得學籍。中小學生基本信息編碼分為學籍號和地區學號,學籍號作為學生學籍管理的終身識別號,實行一生一號。今后中小學學籍辦理都要通過學籍網絡化系統平臺進行,實現中小學學籍辦理無紙化。
(三)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職責。全省中小學籍網絡化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具體實施。各市教育局應制定適應本市學籍電子化管理實際需要的管理辦法,并對縣(市、區)教育局學籍電子化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縣(市、區)教育局應制定適應本縣(市、區)學生學籍電子化管理實際需要的管理辦法,并對轄區內中小學學籍電子化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導;學校應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四)建立省、市、縣三級學生學籍電子化管理網絡。學生學籍信息數據按“學校收錄、屬地監控、分級匯總、全省聯網”的原則進行管理。學籍系統分為省、市、縣三級節點,學生學籍信息由縣節點匯總到設區市節點,再匯總到省節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入網學校的審核,將應入網的學校納入管理網絡;學校應按規定及時將學生學籍信息采集到學籍系統中。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學籍系統各自節點的技術支撐和應用保障。
二、全程監管,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學生學籍與電子學籍檔案聯動。采用“小學入學建檔,各學段隨轉”的原則進行管理。學生小學入學時,在學籍系統上注冊獲得學籍,學校為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檔案;初中和高中入學時,需從原畢業學校轉入電子學籍檔案,才能注冊獲得學籍;學生中途轉學,也需從原就讀學校轉出電子學籍檔案,才能在轉入學校注冊獲得學籍。
(二)加強入學注冊和電子學籍檔案建檔管理。小學新生入學時,由監護人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或學生信息采集表,并如實填寫,由學校核準后錄入學籍系統,建立電子學籍檔案,注冊獲得學籍。初中和高中新生入學時,學校應從學生原畢業學校轉入電子學籍檔案,更新有關信息,注冊獲得學籍。中小學新生的學生信息于當年9月底鎖定,如需修改,須經學校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才可更改。
(三)進一步規范學籍變動。每學期開學,學生都應及時報到、注冊。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日常監控,對未按時報到注冊或擅自離校的學生,要做好勸其返校工作,如不能返校的,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應及時上報給當地政府,做好相關的記錄,并將該學生電子學籍檔案移入學籍變動庫;屬于普通高中學生,若超過3個月,視為自動退學,將該學生電子學籍檔案移入學籍變動庫。
對轉學、休學、復學、退學、升級、跳級、留級等學籍變動,學生或監護人應根據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手續,嚴格規范轉學,經學校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才能在學籍系統中變動學籍。
外省轉入學生或外省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首次跨省轉入,可通過新建學籍方式建立學籍和電子學籍檔案。通過新建學籍方式建立學籍時,系統將到省服務器內檢索有無該學生注冊記錄,如已有記錄,則按省內轉學處理。
三、發揮功能,提高基礎教育管理水平。
中小學學籍網絡化管理平臺的豐富功能,為加強和改進管理方式、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提供了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