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觀后感一
我家是《今日說法》的忠實觀眾,每天12時38分都會準時來到電視機前來觀看這個節目,有的案件很感動,有的很離奇,有的很曲折......可是,這么多的案件只有一件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里,難以忘懷。
有一個這樣的案例:有一個80歲的老人,他每天早早起床,去撿菜市場爛菜葉、撿飲料罐、瓶子來維持生計。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生活,他靠撿破爛的錢,訂報紙,就是為了每天看看哪個地區有家破人亡、父母離異、生活貧窮的孩子,給他們寄信、寄錢,安慰他們,讓他們有生存的勇氣。
這樣的事情,老爺爺一直持續了很多年,10元、20元、50元、100元、、、、那些貧困兒童都上了大學,他們就想看望那個老爺爺,其實在他們心中一直以為,他是一個家庭挺富裕的老人。到老人家一看,他家竟然堆滿了舊報紙、飲料罐、塑料瓶、爛菜葉.......他們的心徹底的震撼了,原來老爺爺的家庭環境是這樣的,他為了資助他們上學,竟然是這樣生活的,但是他無怨無悔。老人的年紀越來越大了,也需要人照顧了,當地政府也多次照顧老人并讓他安享晚年。好人會有好報的。
老爺爺精神可嘉,我們要向這位老爺爺學習,學習他的無私奉獻精神。向貧困的、要幫助的人伸出一雙援助之手,只要我們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就會充滿愛。
今日說法觀后感二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說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于網絡,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于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里的廣告,說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么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么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脫責任,最后,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于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于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后,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衛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并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說:法律上沒有出臺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說,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板,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么。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今日說法觀后感三
今天中午的今日說法題目是:火車到底算啥東西?
這句話看起來很怪,但是看完節目,你就會感慨,不是火車算啥東西,而是到底執法部門應該以什么為重?是以民心為重,還是應該以生冷的法律為重?
事件的過程大概是這樣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沒有趕上第一趟19點的火車,在趕第二趟22點的火車回家時,因為嫌人多著急趕車沒有從進站口進站,而是選擇抄近道鉆鐵路護欄,導致自己被火車撞死。事發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親覺得女兒是因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單位應該以工傷判定給女兒一個說法,但是該女士單位的人事部門和當地勞動局均認定該女士被撞死不應被認定工傷,理由是:第一該女士沒有按點趕下班的火車,第二該女士有鉆越護欄行為,第三也是引起勞動部門和受傷害家庭的爭論的焦點是:按照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傷管理條例看,火車沒被道路安全法規定為機動車,所以單純根據道路安全法看,該女士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職工上下班途中被機動車傷害,故不能被認定工傷。
該死者老母親的老伴13年前去世,女兒與媽媽相依為命,老媽媽不能接受女兒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車禍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發人送黑發人,而當地勞動部門竟然不給女兒認定工傷的事實,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兒單位和勞動部門協商,希望能給女兒一個說法,但是都遭到拒絕,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請女兒被認定工傷,當地一級、二級法院也因考慮道路安全法中沒有明確提到火車為機動車而駁回老人家的申請。
據媒體報道,媒體也采訪南京站上至70歲的旅客,下至6歲小女孩,還有很多鐵路職工,大家都認為火車屬于機動車范疇,一個6歲小孩都知道火車是機動車,那么為什么我們現行的執法部門就那么死搬教條,不能為死者做出一個合理的裁決呢?從20xx年到201x年6月,家人都勸老人家放棄討x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著說:女兒就這樣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著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著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這些執法部門之間,我能讀懂她老人家那滿含熱淚的昏花雙眼后的哀傷,我更能體會到她內心的不甘。最終,經過六年五次駁回上訴,老人家的申訴在到達江蘇省高院后,江蘇省高院的工作人員認為不應該僅僅因為“機動車”這個單純的詞語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慮事故的真相,而更應該以人為本,考慮事故發生后事故家庭的悲傷。最終裁決:該死者屬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機動車傷害,應該按照工傷對待,駁回當地一級二級法院的原來的判決,判決當地法院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給該死者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