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風”問題面上有所收斂,但樹倒根在,重壓之下花樣翻新,一些黨員干部積習難改,一些違紀違規行為“隱身”“變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后感,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1】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后感
江義作為孝南區委督查室主任,理應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嚴守紀律規矩,但卻礙于情面,被同學情誼裹挾,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事前不報告不報備,事中分批次“小操小辦”并違規邀請同學,事后違規收受禮金,最終受到黨紀處分。
當前,“四風”問題面上有所收斂,但樹倒根在,重壓之下花樣翻新,一些黨員干部積習難改,一些違紀違規行為“隱身”“變異”。然而,“四風”再怎么穿上“隱身衣”,躲進“青紗帳”,還是躲不過群眾無數雙監督的眼睛。黨員干部須銘記紀律“紅線”不得觸碰,切勿抱有任何僥幸心理,應主動適應正風反腐常態,真正把廉潔作為一種生活習慣。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四風”隱身變種、反彈回潮的問題,充分利用新媒體、新技術,廣泛發動群眾有序參與,形成無處不在的監督網絡,對頂風違紀行為露頭就打、動輒則咎、嚴查快處,持續釋放出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2】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后感
公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但楊文春在公務活動中公私不分,公務活動中借支公款,不及時核銷賬務,處理暫借款;失職,對單位財務疏于監管,造成單位大量借支款長期不及時核銷,違反規定。
1月至12月,楊文春同志擔任寧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期間,違反財經紀律,在開展公務活動中,先后10次向單位借支公款147500元,不及時按規定核銷所產生的公務費,處理暫借款,直到2015年8月4日才按規定正常核銷76450元,2015年9月2日以現金方式歸還單位財務75000(其中含毛偉借支款3950元);1月至12月,楊文春同志擔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期間,財經紀律意識淡薄,履職不到位,對單位財務疏于監管,財務管理不規范,單位職工在公務活動中借支公款達40筆334984元不及時核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直到2015年9月才按規定核銷所產生的公務費,處理暫借款,正常核銷 179500元,現金歸還 155484元。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并報縣委常委會2015年12月15日批準,給予楊文春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對其進行組織處理。
楊文春是一名從基層成長起來的干部,通過多崗鍛煉,成長為縣人社局局長,理應兢兢業業,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慎權、慎錢,公私分明,心存敬畏,但因公私不分,觸碰紀律“紅線”,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自我要求不嚴,紀律意識淡薄,心無敬畏,隨心所欲。職務升遷了,沒有意識到這是組織對自己的信任,在工作中,不認真思考如何履好職,如何報答組織的信任,而是認為自己終于扶正了,現在再沒有人管我了,我想怎么辦就怎么辦,莫視財經紀律,公務活動中公私不分,公款借支了不及時核銷賬務。
放松監督和管理導致覆水難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樹欲靜,而風不止。楊文春涉案違紀并不是偶然,而是堆積效應。規章制度形同虛設,流于形勢,工作不扎實,監督管理滯后。作為“一把手”本應帶頭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卻在公務活動中帶頭違反財經紀律,借支公款后不及時核銷賬務,處理暫借款,致使局職工人人都效仿、復制,公務活動中借支公款,卻從來不核銷賬務,造成單位出現大量借支款長期不核銷,單位財務就象斷線的風箏無人問、無人管。
權力掣肘,機制發揮不了監督、鉗制作用。把權力放進制度的籠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確保權力的陽光運行。寧蒗縣人社局在實際工作中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形同虛設,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大家都充當好人,發生在身邊的事不管不問,隨大流,工作職責履行不到位。
案件啟示
強化制度執行,加強監督管理。本案告誡我們,只有強化規章制度的執行監督檢查,真正發揮權力掣肘作用,進一步細化權力堵塞管理漏洞,才能鏟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查找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對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予以整改。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職責,繃緊主體責任弦,在實際工作中不僅嚴格要求自己,同時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身邊的人和事,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批評、教育,督促糾正,防微杜漸。
加大懲處力度,切實維護國家利益。身教勝于言教,追責一人震攝一片,有案不查,教育就沒有說服力,制度就沒有約束力,監督更沒有震懾力。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反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違紀的,既要給予紀律處分,又要追繳其違規獲利;對構成違法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