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這三件血淋淋事故觀看,是我自己對自己的害人工作責任心和肩負的重擔有了進一步深刻認識。做為一名區隊管理者,在從事的工作崗位上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按照礦上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首先,我們從班前會安排上著手,要詳細安排工作重點,責任明確,分工到人,落實責任。其實,這三起事故是以前就有發生的事故然而有重復發生,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每一次事故都是一個血的教訓,然而每一次相同的事故都在發生,究其原因,就是我們職工在日常工作中沒有把自己的個人安全放在首位,缺乏個人保護意識,工作只想投機取巧和僥幸意識存在,加之對自己工作區域的安全隱患沒有仔細排查,存在盲目蠻干現象,沒有把“三不傷害”的工作理念嚴格執行到工作中去,忽略了工作中的細小環節,沒有認真執區隊及礦上的各種規章制度。沒有在工作中堅持作業前安全確認這一保護措施。假如,在罐籠上面加油的職工,在加油前提醒確認一下操作按鈕是否在檢修位置并閉鎖絞,就不會發生自己被關罐籠拉起倔斷保險繩而掉入井底的事故發生。假如,推車工不急于處理掉到的車倆,將罐籠內去掉阻車木楔的重車推出,也不會發生重車滑出罐籠把下層人員撞成兩死一傷的本劇。甚至有一些職工根本就不了解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缺乏本崗位的專業知識,一知半解,照葫蘆畫瓢,自以為是工作很正規,致使發生在別人身上血的教訓不斷又發生在自己身上。假如信號工操作時確認一下信號按鈕是否在檢修位置,也不會發生這次事故。就不會發生解取拴在千分之62度斜坡上捆綁礦車的錨鏈而造成跑車傷人事故。
其次 ,是我們管理干部在工作中沒有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為了趕工期有違章指揮的現象,有時對職工的違章現象沒有及時制止,對習慣性一般違章現象疏于防范,甚至對于自己的工作區域缺乏及時監督提醒,認為職工自己知道應該怎樣干好自己的工作,我們的過于干涉會影響到職工的正常操作而懶與管理。再有就是我們在對自己管轄區域內的環境以及設備的安全狀況不能了如指掌,缺乏鑒別知識。對于周圍的環境沒有認真排查,存在不安全狀況和不完好設備沒有準確的判斷 ,自己本身就不能夠徹底了解設備的性能要求 ,對企業和區隊的制度措施要求沒有嚴格的去執行落實實施, 沒有從實質上了解制度及措施的實效性和安全性 而導致不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假如我們能現場監督,及時制止現場違章行為,這些事故就可以能避免發生。最重要的一點是從這次事故案例中,是我們全體管理干部從心靈深處得到震撼,發生不安全事故要追究主要責任主體個人的刑事責任,再也不是過去那樣把所有的責任全落實到過世者身上,在不深究責任人的個人過失的時代啦!
這次事故視頻的觀看,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從心靈深處對事故發生有了一個深的認識,他時刻提醒我們每一個人時刻把安全放在首位,按章作業,確保安全,愛護生命,珍惜幸福,時刻謹記血的教訓,要牢牢把“安全大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先于一切,安全影響一切。”的安全理念貫穿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沒有安全就沒有企業的繁榮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沒有安全就沒有職工的家庭幸福;讓我們為了家庭幸福和企業繁榮共同托起“安全”這片天